記者昨在西區一小區採訪了解到,小區樓上下住戶為噪音問題,互相回擊,樓下住戶還用上了震樓器,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律師表示,法律不支持互相報復,鄰里之間需要寬容、理解與溝通,要學會主動睦鄰和換位思考。

以噪制噪
樓上噪音引發樓下回擊
所謂「震樓器」就是一種震動馬達,將它貼在牆或者天花板上,只要不斷電,就能有規律地持續發出各種噪音,大多是模仿裝修時的鑿牆聲或者電鑽聲,有的乾脆是單純的咚咚聲,其分貝數相當高。
就在這兩天,在某小區,兩戶樓上下鄰居因為生活噪音問題翻了臉。樓上住戶在晚上或者夜裡,總是聽見家裡地面傳遞來有規律的咚咚聲,聞聲分析是樓下製造的,於是向警方求助,民警調查發現樓下住戶從網上買來震樓器,安裝在天花板上,目前警方對買震樓器的一方進行告誡,要求其將震樓器拆除。
無獨有偶,今年7月,廣陵區文昌花園小區文康苑樓上下兩住戶因空調噪音問題起了矛盾,後來樓下住戶安裝震樓器反擊另一方,雙方多次報警。警方掌握到情況後,組織雙方到派出所進行調解,民警在和雙方交流過程中發現,樓上樓下其實並不是不講道理的人,雙方之前溝通不暢更多是因為態度問題,雙方心裡都堵著一口氣,所以不願意讓步,在民警多次調解下,雙方彼此道歉,達成和解。
專家說法
別讓震樓器破壞鄰里關係
揚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吳林斌表示,解決鄰里噪音問題,不能靠安裝震樓器或者其他方式「以噪制噪」。鄰里之間需要寬容、理解與溝通,學會主動睦鄰和換位思考,相互尊重生活習慣。震樓器表面上讓人覺得很解氣,卻很容易觸犯法律規範。處理鄰里糾紛應採用合法途徑,理性解決,故意製造噪音,這種行為侵害了相鄰權,干擾了他人正常生活,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
警方表示,鄰里之間有點小摩擦是難免的,切不可逞一時之氣將矛盾升級。實在無法解決時,可請求物業和社區幫助溝通,如果發生糾紛,可通過報警等合法途徑理性解決。
揚州大揚律師事務所周俊律師表示,法律不支持互相報復,住戶若用震樓器影響鄰居,違背民法有關相鄰權的規定,影響鄰居的正常生活,鄰居有權要求其排除妨害。
遇到噪音困擾,我們該怎麼做
第一,如果在生活中我們被鄰居的噪音影響,可以將具體情況委婉地告知鄰居,讓他稍微降低聲音或者調整造成噪音的時間段。第二,如果鄰居被告知後依舊我行我素,那麼可以向小區的物業或者有關部門聯繫,請他們出面督促其整改。第三,如果噪音問題在進行了以上幾種交涉後,依舊沒有得到改善,那可以直接通過報警,讓民警前來和鄰居交涉,切不可自己採用安裝「震樓器」等方式來報復鄰居。
記者手記
以噪制噪相處失道
你製造噪音,我就要製造更大的噪音;你傷害了我的權利,我就傷害你的權利。這種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的震樓器,助長了社會不講道理的習氣,最終只能加劇人與人之間的緊張關係,將本該存於內心的理解和寬容拋之腦後。鄰里相鬥何時才是盡頭?震樓器「震」不來真正安寧。
一個和諧文明的社會不該是不講道理的社會。構建和諧鄰里關係,是城市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在日常生活中,鄰裡間難免磕碰,相互理解與寬容才是解決之道。鄰里出現矛盾,關鍵在於溝通而不是互相報復,冤冤相報只會激化矛盾,應當以理服人,忍讓別人。
鄰里守望,文明共處,只要鄰里雙方能多一些互讓互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愁不能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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