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球個人代言將成主流
近日,YONEX公司通過官網發文宣布韓國雙打天王李龍大重投其麾下。而印尼的奧運會混雙冠軍阿瑪德/納西爾也表示簽約LINING。
里約奧運會後,品牌代言人出現更迭,一方面是各大器材供應商競爭的結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球員對自身利益的重視。
林丹的特權代言
2009年對於羽毛球器材供應商YONEX、LINING和VICTOR來說,是開啟三足鼎立的一年。當年5月,中國隊正式結束與YONEX多年的合作,投入LINING的懷抱。而VICTOR也從YONEX手中搶下了韓國隊的贊助權。
此後一段時間,YONEX在中國的贊助方向轉變為業餘賽事。不過,精明的日本人很快發現了新大陸-球員個人贊助。2015年1月7日,林丹以個人身份與尤尼克斯簽約,成為國羽歷史上第一個單簽贊助商的球員。據民間傳言,林丹此次簽約獲得了尤尼克斯10年一個億的天價合同,並且表示林丹會在2020年使用尤尼克斯的體育器材參加東京奧運會。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贊助商都是與球隊整體進行簽約,中國隊如此,韓國、馬來西亞和印尼隊也是類似情況。在這樣的體制下,運動員的無形資產都歸國家所有,包括簽約代言等,都需要得到國家的批准。同時,還要將代言收入按比例與國家分成,總之一切都是國家說了算。
而林丹簽約尤尼克斯,算是為運動員個人簽約,在國家與個人利益處理的問題上開了先河。
林丹並不是像李娜那樣與國家體質徹底決裂,而是採取了一種適中的方式,不但成功個人簽約,還與國羽和李寧達成了一種妥協。
大致的結果是:「林丹在代表國家隊訓練和比賽時,必須穿李寧的服裝,但球拍和球鞋可以是尤尼克斯,不過不能露出商標。」這其實是在探索一條運動員新的出路,林丹證明了「即使運動員將個人掛靠在體制之內,也能充分發揮個人的商業價值」,是體制轉型的巨大突破。不過,李永波也表明這是林丹才能享受的特權。
當時,YONEX的負責人就談到未來羽毛球代言也將像網球一樣轉向個人贊助為主。我們看到此後,除中國、韓國和馬來西亞隊外,其他各支強隊均允許以個人名義進行簽約。比如,VICTOR雖然贊助了馬來西亞國家隊,李宗偉依然享受YONEX贊助的特權。
YONEX主打球星戰略佔據市場
而在當下,YONEX幾乎壟斷了各國頭號球星的代言。比如馬來西亞的李宗偉、中國的林丹、西班牙的馬琳、印度的辛德胡、丹麥的安塞龍等等。贊助球星的效果更甚於整支球隊,因為相比球隊,球星的識別度更高。我們再看其他品牌的代言人,比如LINING的諶龍、張楠雖然是奧運會冠軍,但是在人氣、綜合影響力方面還是要遜色於林丹、李宗偉等人。VICTOR的現役球員代言人同樣存在缺乏星味兒的問題。
當下的羽毛球器材之爭,主要是對東亞、東南亞、部分北歐和西歐市場的爭奪。YONEX經過多年的耕耘,在這幾塊市場穩固,加上林丹、陶菲克、李宗偉、蓋德護航的「王者之志」,讓羽毛球第一品牌的優勢在這些地方深入人心。除此之外,YONEX也對美國、加拿大等羽毛球「荒漠」國家的選手進行贊助。比如美國的張蓓雯、舒之顥、加拿大的李文珊、傑森等等。
記者去年在美國了解到,美加兩國的職業水平儘管不高,但有廣泛的亞裔人口經常從事羽毛球鍛煉,想必YONEX也是看到兩國羽毛球器材市場的缺口,而增加了贊助力度。2015年,YONEX在上海成立了獨資公司,不過,我們並沒有看到YONEX在中國內陸地區有太大的拓展動作。相比其他品牌,YONEX依然靠其高中端產品、明星效應去迎合消費能力較強的中產階級以上人士。
VICTOR 最早創辦於台灣,在中國大陸勝利品牌發展壯大,目前是世界第二大羽毛球品牌。近年來,VICTOR 積極攻佔東南亞市場,並成功簽約馬來西亞國家隊。不過,VICTOR 在日本的接受程度較低。VICTOR的中端產品在中國大陸一向頗具人氣,加上出色的耐打性。深受學生和部分白領歡迎。
作為中國國家隊主贊助商,LINING在東南亞市場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績。早在2009年,LINING就在新加坡開設了旗艦店,並贊助新加坡國家羽毛球隊。
與VICTOR一樣,LINING在日本市場的接受程度較低。LINING曾靠國家隊贊助贏得高度的曝光率。不過在大陸市場,其球拍一度定價過高、經銷商管理不善,影響了其銷量。
另外,像威爾勝本身是知名的網球品牌,儘管在中國市場不溫不火,但是在日本,奧運會女雙冠軍松友美佐紀使用其球拍,而變得受人矚目。波力近年來專註學校羽毛球比賽的贊助,為其在學生消費者中也贏得了一定的市場份額。
而VICTOR和LINING要想趕上YONEX的腳步,在品牌營銷和經銷商管理等方面依然有不小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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