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1 日財經網科技訊,據網經社旗下第三個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消息,北京市的張先生於2020年11月27日在「蘑菇街」下單,商家承諾12月12日發貨,但12月16日還未發貨。平台只賠償了5元優惠劵了事,還是沒能發貨。
報道指出,張先生投訴到平台,平台客服回復說發貨是商家自主的行為,平台無法要求商家是否發貨,處理不滿意可以去315投訴。客服此態度明顯這種事太常見了,已經無所謂了。對此,「蘑菇街」反饋稱已在張先生的平台投訴單中給出處理結果,已按照平台規則對商家進行了相應處理,並有相應賠付券。
據了解,蘑菇街隸屬於杭州卷瓜網路有限公司,是女生專屬的一站式消費平台。該公司稱有上萬個精通購物和穿搭的時尚達人,每天在直播間里推薦當季值得買的時尚好物、限時折扣的品牌商品以及源自工廠的性價比好貨。
根據「電訴寶」受理的零售電商領域用戶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蘑菇街排名第四十一位。

此外,國內電商專業消費調解平台「電訴寶」受理用戶維權案例顯示,「蘑菇街」存在惡意罰款、霸王條款、發貨問題、商品質量、退店保證金不退還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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