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掌柜請注意!
2021年的農曆新年來臨之際,淘寶平台結合物流公司與賣家經營時間的變化,對2021年春節期間的賣家發貨時間、交易超時等規則做出調整公告——2021年2月4日00:00:00-2021年2月19日23:59:59期間買家付款的訂單,賣家須在2021年2月21日23:59:59前發貨並交由物流公司攬件!
但是雙方另有約定以雙方約定為準,除定製、預售、眾籌商品發貨時間及虛擬類目商品除外。
公告還規定:
1、發貨合約產品設置的發貨時間小於18天的。商品詳情頁不展示已設置的發貨時間。賣家除通過商品詳情頁顯著說明或旺旺等另行約定外,須在2021年2月21日23:59:59前發貨並交由物流公司攬件,買家可在物流公司系統內查看到訂單的物流狀態。
2、發貨合約產品設置的發貨時間大於等於18天的。商品詳情頁正常展示已設置的發貨時間,賣家需按照設置承諾的發貨時間發貨。
【也就是說賣家可以調整承諾發貨時間,將發貨合約的時間設置的長一些,以此來預防發貨中的突發情況。】
3、破損補寄合約等待賣家處理的超時時間延長至15天。
4、賣家拒絕過敏包退、壞單包賠業務申請的超時統一調整至15天。
5、賣家同意退貨協議的(包含退款和售後),等待買家填寫退貨信息的超時時間調整至25天。
【在這裡建議同意退貨協議的賣家儘早處理,或者在不超時情況下延遲到19號再點擊同意哦!】
如果一旦被投訴違背發貨時間承諾,且確實存在違規行為,建議先跟買家進行協商溝通,爭取讓買家撤訴,如果不撤訴需要在淘寶介入判定前主動支付違約金,否則需賠付買家違約金後,還需等額賠付淘寶平台。如果需要圖文詳情,或者無法判斷是否違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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