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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走廊設隔間是否合法?若不合法,違反那些法律條款和規定?
學校走廊設隔間不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
第十六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學校走廊高度是國家標準是多高
不低於2.2米。
根據《中小學建築設計規範》GBJ99-86第一章第三節到第十一節的規定,關於教學區域走廊寬度的設置:內走廊寬度不應小於2100mm,外廊及單面內廊的寬度不應小於1800mm。當走廊兩側布置房間時,走廊寬度為2.10-3.00m。走廊不宜設踏步,如必須設踏步時不宜少於三級或做成1/8~1/10坡度的斜磋坡道。
《新義務教育法》規定小學校園走廊欄杆標準是多少?
在室內樓梯護欄的高度不應小於900mm。室外樓梯欄杆的高度不應小於1100mm。 樓梯不應採用易於攀登的花格欄杆。
《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範》
第6.2.3條 外廊欄杆(或欄板)的高度,不應低於1100mm。欄杆不應採用易於攀登的花格。
第6.3.5條 室內樓梯欄杆(或欄板)的高度不應小於900mm。室外樓梯及水平欄杆(或欄板)的高度不應小於1100mm。
樓梯不應採用易於攀登的花格欄杆。
《義務教育法》
第十六條 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新義務教育法規定小學校園走廊欄杆標準是多少
《義務教育法》沒有規定小學校園走廊欄杆的標準,《義務教育法》對學校建設的規定只有第十五條: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規定了中小學校走廊欄杆標準的是由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築設計院會同有關單位修訂的《中小學校設計規範》。
該規範第8章第1節第6條規定:上人屋面、外廊、樓梯、平台、陽台等臨空部位必須設防護欄杆,防護欄杆必須牢固、安全,高度不應低於1.10m。防護欄杆最薄弱處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應不小於1.5kN/m。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義務教育法
原創文章,作者:小藍,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tw/n/307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