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營造更優質的市場環境,提升淘寶網的發貨體驗,淘寶網對《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理規範》違背承諾-違背發貨時間承諾規則進行調整。
此次變更於2019年8月19日進行公示通知,將於2019年8月26日正式生效。

違背承諾-違背發貨時間承諾規則
賣家違背發貨時間、交易價格、運送方式等承諾的,須向買家支付該商品實際成交金頷的10%作為違約金,且賠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不少於5元,特殊商品除外。
賣家未在淘寶網判定投訴成立前主動支付違約金的,除須向買家支付違約金外,還須向淘寶網支付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情節嚴重的,還可採取扣A類6分、下架商品、刪除商品等措施。

主要變更點
一、 賣家主動與消費者協商處理投訴的,取消扣分,提高賠付給消費者的違約金,提高至商品成交金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0元,最低不少於5元;
平台介入處理判定投訴成立的,取消扣分,除賠付消費者外,還需向平台支付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二、 情節嚴重的,如大量延遲發貨的,還會採取扣A類6分、下架/刪除商品等措施。
三、 大家電行業:原《淘寶網大家電行業管理規範》規定,違背 發貨時間承諾按照5%,最高100元,最低5元賠付消費者,現按 照上述違背承諾規則處理。
四、 酷動城市場:原《「淘寶酷動城」市場管理規範》,規定,違背發貨時間承諾按照10%,最高200元,最低5元賠付消費者,現按照上述違背承諾規則處理。

重要提醒
商家存在無法正常發貨風險或已違背發貨時間承諾的,需要儘快聯繫消費者協商處理,若消費者發起投訴建議商家須儘快聯繫消費者協商並自主處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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