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自媒體時代,沒一個體都是一個自媒體,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自媒體似乎和他們沒有關係,但事實並非如此!我們普通人不僅可以做自媒體,還可以通過自媒體賺錢,或許你聽到有人業餘時間寫文章,一個月賺幾千上萬零花錢,覺得他們很牛,其實真正了解他們的故事之後,你也可以做到。
近段時間,米哥和一位做自媒體年收入30W+的朋友聊天,從他的發跡史,到他現在從事自媒體的經驗感悟,米哥有一次被驚艷了。這位朋友是80後,17前之前基本上算是一個互聯網小白,一直在杭州做餐飲,多年的餐飲也積累了一些資本,但是相較於當地的房價,還是很難讓他在那個城市立足,想到了正在讀小學的女兒,自己一年在外打拚卻使她成了留守兒童。
心中一直愧疚,於是暗下決心,要回老家創並且放棄了多年的餐飲行業。通過在杭城積累的人脈,請教了一些做電商的朋友。從最早開始做電商賣茶葉,在山村找貨源,打通渠道,可苦於新手資源太少,資金也不充分,最終放棄。然後轉型做枸杞,剛有起色的時候,又有大批競爭者湧入,苦於自己電商經驗欠缺,慢慢也越難賺到。。
在迷茫之際,接觸到做線上教育的大佬,在大佬的點撥之下,思維得到了提升,他告訴我最受啟發的一句話:要升級思維,任何生意只要懂得了換算思維,就會變的很簡單,就會發現有做不完的項目。
最終他決定走自媒體引流變現的路子,不會寫文章就請人代寫,不懂商業架構就花錢請專業機構,不懂設計就走外包。。。。。打開思維後才發現身邊有這麼多賺錢的項目。直到現在通過自媒體發文章月入上月而且現在又開始嘗試做短視頻。。
聽完這位朋友的故事,給我的啟發是:現在這個網路時代,想入門真的不難,難的是找對路子,打開思路,堅持執行。如今這個時代最不缺乏的是產品,大多數企業家缺少的是流量。只要能夠以較低的成本解決流量問題,幾乎可以做好任何生意。
企業家每天至少要花兩個小時研究流量,解決流量問題。如果沒有流量,你就無能為力。
接下來米哥和大家聊聊應該如何打通流量獲取?個人覺得有以下幾點。
一、做自媒體。
自媒體就是通過內容吸引流量,然後變現。具體有哪些自媒體平台,大家可以自己去找,總之很多。以防廣告嫌疑,這裡就不一一舉例了。
這些平台上會有很多流量,你的內容足夠好,符合平台規則,就可以獲得源源不斷的流量。
二、進社群。
必須進付費社群,我一般會直接找社群負責人談合作,只要是與我業務相關的產品,沒有衝突的社群負責人我都會去談。
辦法也很簡單,搜到你想要的群,直接付費進群,再加群主號,開門見山的對群主說:我是做XX的,想在你的群里發個小G通知,大部分群主不會跟你計較的,你不用擔心他們會不同意,真不同意咱再換一個吧,反正也有大把的。
談及此事,文案就是以群主的口吻說:這是我的一個好哥們,目前在XX領域做得很牛,他能很快幫你解決你怎麼做、需要什麼直接找他…
一般而言,與群主合作也就600~3000左右,定價格主要參考看群主的個人行業影響力、粉絲數量、群主的活躍程度。
學習一下這個技巧,只要你掌握了經驗,每次合作都不虧,那你想要多少客戶是搞不定的?這時你是否仍然缺少流量?事實上,我們缺少的是變通的思考。
注意!免費的社群是沒有什麼價值的,社群里的人基本都不具備付fei的思想,他們最想要的就是白手起家,能佔到便宜絕不付一分錢,這樣的社群建議大家不要去談。
三,做裂變。
要顧客告訴顧客,再讓顧客達成交易,這就是裂變。
裂變是獲取低成本客戶的重要手段。我常跟朋友說,如果你的客戶買了你的產品,用得很好,你也可以請他幫你介紹產品給別人,你把利潤的大頭讓給他,我們就拿小頭兒吧。
由於這些人會主動把你的客戶名單帶到你面前 ,而你不做任何事情就會被動的增加收入 ,何樂不為?
先決條件是捨得分一杯羹,不要只顧 著自己 ,把每一分都賺完。
憑你自己的能力 ,即使一天只賺一W,你也只能擁有24小時,當然沒有100個人可以幫你賺來得快 。 而且那才是被動的收入 。
也有更高級的玩法 ,即直 向平台支付投放廣獲取流量 。
這些都是那些賺大錢的老闆和機構們最喜歡做的事情 ,當然他們也必須具有 一定的行業經驗和抗風險能力 。
無可厚非 ,我作為一個自媒體創業者無論經驗還是資金都無法與之相比 ,等有實力了,我想我也一定要做這件事 。
說實在的,在做自媒體之前那麼多有趣和先進的模式 ,我也是不知道的,原來一個人的成就大小真的取決於你的思維認知有多高 。
對一句 經典的話 很認同 :「腦袋決定口袋 」。
普通的人只有不斷學習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
本人也是自媒體創業者,一路都在踩坑,從自媒體的門外漢到逐漸了解其中門道也是一步步摸索過來 ,總之熟能生巧吧!
沒有人是天才 ,都是從後天的學習實踐中得到的經驗 ,希望我的分享可以給自媒體的新手朋友們帶來這麼一點幫助 。
作者:米哥 公眾號:米哥聊網創
來源:盧鬆鬆博客,轉載請註明出處!
原創文章,作者:投稿專員,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tw/n/302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