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網2019」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棗莊市公安局網警部門在重拳打擊涉網刑事犯罪活動同時,重點圍繞整治網路亂象、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保護、督促網路運營者切實履行安全防護義務等方面,加強網路社會治理工作,不斷規範網上秩序,著力凈化網路空間,取得明顯成效。
現發布
2019年全市網路安全行政執法
典型案例
一、滕州市某中學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2019年2月,棗莊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滕州市某中學視頻監控系統遭受黑客入侵,網頁被植入惡意信息。經查,事故原因是學校工作人員為方便在互聯網訪問,私自將內部運行的系統,在路由器設置埠映射接入互聯網,未按照相關法律要求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滕州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21條、第59條規定,對該學校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二、滕州市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2019年7月,滕州市公安局網警大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滕州市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網站遭受黑客攻擊入侵,網站代碼被惡意篡改。經查,該網站隸屬於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安全防護工作落實不到位,未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落實網路安全主體責任,存在高危安全漏洞並被黑客攻擊入侵,滕州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21條、第59條規定,對該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三、滕州市某醫療單位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2019年8月,棗莊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在工作中發現,滕州市某醫療單位協同辦公平台存在弱口令的現象,容易導致信息泄露。經查,平台內有大量人員身份信息,由於該醫療單位網路安全意識淡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網路安全技術措施落實不到位。滕州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21條、第59條規定,對該醫療單位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四、薛城區多家賓館未採取國際聯網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案
2019年下半年,棗莊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網安大隊在日常檢查中陸續發現薛城區有五家賓館在提供公共無線上網服務時,未按照法律要求採取相關互聯網安全技術保護措施,薛城警方依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對五家賓館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五、市中區某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網路安全保護義務案
2019年11月,棗莊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在對市中區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網路安全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使用某視頻監控系統連接互聯網對小區物業進行管理,但未建立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制度,未明確網路安全責任人,未落實網路安全保護義務,存在網路安全隱患。市中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21條、第59條規定,對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六、山亭區某賓館未採取國際聯網安全技術保護措施案
2019年12月,棗莊市公安局山亭分局網安大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山亭區某賓館提供公共無線上網服務,但未按照法律要求採取相關互聯網安全技術保護措施。山亭警方依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對該賓館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2020年棗莊網警將繼續加大對網路亂象整治力度,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加強網路空間治理,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環境。
在此警方也提醒廣大網路運營者,切實承擔起網路安全保護主體責任,履行好網路安全等級保護、違法有害信息處置、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義務。
原創文章,作者:投稿專員,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tw/n/298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