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必知這4大注意事項「風投找項目注意哪些」

風投談判有技巧!想拿到融資,創業者必須把這兩點鑽研透了!

編者按:本位作者 Elad Gil 是一位連續創業家,來自美國舊金山,關注科技和創業圈。他上一次創立的初創公司 Mixer Labs 已經被 Twitter 公司收購,目前還沒有嘗試新的創業項目。

每隔五年,風投圈就會總結一些新的談判訣竅,面對那些第一次自立門戶的創業者絲毫不落下風。最近風投圈時興兩套方法:一是簡化那些缺少細節評估所有出資條件的投資條款清單;二是重點放在投資後估值上。

一、簡化投資條款清單

幾年前,風投公司會發給創業者三到五頁的投資條款清單,向他們詳細說明出資的細節。這些清單會包括創業者通常關注的要點(主要董事會成員和估值),但也有些深入關鍵的細節,比如保護性條款(投資者有哪些特權)。這意味著,到簽訂投資條款清單時,創業者已經清楚地了解該輪融資的所有重要條款。

但這段時間,風投機構發布的投資條款清單篇幅一般只有一頁,提供的是多個重要細節的概要。最近我幫一位創業者處理的條款清單僅有200個字(只有幾年前常規篇幅的10%-20%)!這等於說,在融資方請那位創業者簽下投資條款清單時,該創業者對一些會影響其公司的重要條款還一無所知,比如公司未來的融資、公司產品今後可能走的方向、融資方退出投資或者出售公司的能力、對公司員工期權池的限制或者員工對期權池擁有的權力。

作為創始人,你一旦簽訂了投資條款清單,就失去了與風投交涉融資的大部分籌碼。通常會有30天的排他期,這期間你不能接受其他風投的融資邀約。到了這個階段,出於創業者的職業道德,你會告訴其他有意投資的融資方,你已經選擇了融資的合作夥伴。

簽投資條款清單以前,你應該請律師在一張經過簡化的條款清單上填寫以下重要內容:

1、董事會結構

公司有多少普通股股東董事席位,多少優先股股東的董事席位?有沒有專門給首席執行官設一個董事席位,或者說,如果創始人或現任首席執行官離職或被解僱,會不會在董事會給新任首席執行官設一個席位?

風投常用的一種招數是,在清單中寫明普通股董事(即創始人)席位,即「普通股持有者應選出兩名董事,其中一人將是現任首席執行官。」雖然這句話後半部分看起來無傷大雅,但熱心的律師會同你解釋,後半句話意思是,假如創始人不再出任首席執行官,其董事席位就會由新任首席執行官佔有(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首席執行官」的董事席位,不是創始人/普通股股東的董事席位)。如果董事會在公司外部找一位新的首席執行官,創始人就可能很快失去公司的控制權。

2、保護性條款

保護性條款是投資者因融資而獲得的特權,是為了保護他們在公司估值中佔比屬於少數的投資。保護性條款包括:

未來融資:風投通常要求得到阻止公司未來出售一切優先股的權力。如果你同意給予這種權力,應該只允許它適用於比你這輪融資條件更差的優先股融資。換句話說,要是得到和這輪融資條件相當、或者更好的條件,你應該能無需風投同意,就完成未來的融資。

收購兼并:大多數投資者都會要求得到阻止公司未來被收購或上市的權力。如果你同意這樣的條款,應該設定前提為未來各輪融資方集體投票通過,即參與A、B、C等各輪融資的投資者、所有公司持股代表全體投票。否則,當公司經過多輪融資,不同的風投都會出於各自的動機反對公司被收購或上市。

公司產品線:有些風投會插入一些語句,要求能阻止公司改變主要業務線。如果是私募股權併購投資,這種要求可能的確合理。但對尚在成立之初的公司來說,這樣的規定毫無意義,應該把相關語句刪除。

董事會:在保護性條款中,融資方通常要求得到改變公司董事會規模或人員構成的能力。請基於初創公司自身的背景,徵詢專業顧問或者天使投資人在這方面的意見。

面向某輪融資(比如A輪)投資者的任何保護性條款往往都會延續到未來多輪融資中(B、C、D等輪)。擬定保護性條款等於給融資方開先例,所以請謹慎處理。

3、清算優先權

在A輪或B輪融資中,一倍不參與分配的清算優先權是最常見的結構。如果某家風投提出更複雜的要求,這通常意味著你的公司有些地方不尋常(資本重組看起來比較古怪?),你的估值(高得超出自身發展階段正常的水平?)不一般,或者你的投資人有問題(他們想利用你)。

請諮詢律師,了解更詳細的情況。

4、期權池

你設定的期權池應該能讓你招募到滿足需要的創業團隊成員,他們能幫助公司得到下一輪融資,或者實現公司的重大經營目標。期權池增加一些預留空間有好處。有關期權池可能怎樣影響公司實際估值,請參考這篇創投指導網站Venture Hacks的文章。

二、投資前估值 VS 投資後估值

投資前和投資後的估值談判都有幾十年的歷史。雖然談判確定投資後的估值並非唯一正確的做法,但很多初次創業的企業家一般都不大了解這類談判。

在風投投資前,你和風投先進行談判,確定公司的估值。這樣一來,你們在融資發生以前能就公司的估值達成一致。接下來,你接受了未來股權簡單協議(SAFE)和稀釋股權的可轉債融資,還吸納了新的資金,最終公司會有一個整體估值。在融資方完成投資後,你們再就估值進行談判。這意味著,無論發行了多少SAFE票據或者可轉債,甚至合計募得多少新的資金,公司最終要達到一個一致的投資後估值。

對初次創業者來說,投資前估值的談判往往更透明。在融資之前,你的公司有某個估值,得到融資以後,因為資金總體規模增加,應該估值會更高。比如有兩家募資前估值相同,其中一家公司募得1500萬美元,另一家募得1000萬美元,那麼順利募資以後,前一家公司的估值就應該比後一家高500萬美元。投資後估值談判則往往扭曲這種經濟計演算法則。

在有些情況下,經過風投對某輪融資完成後估值的談判,公司原始股東所持的股權最終會稀釋不少(比獲得投資前低得多),遠沒有大部分初次創業者自以為的持股權高。

A、公司在某輪融資中獲得的投資越多,其創始股東的股權可能被稀釋得越多。

B、在通過可轉換的SAFE票據獲得融資後,公司創始股東的股權可能大幅減少

請讓我舉個例子說明對於上述A情況。假設你要募資500萬美元。如果你設定的投資後估值為2500萬美元(完成一輪融資前估值2000萬美元),那麼你就是為了得到500萬美元融資,而允許自己的股權稀釋20%。在你簽訂投資條款清單幾周後,又一位投資者希望參與融資,追加500萬美元。那麼在得到這筆投資以後,你的股權估值就下降為1500萬美元,你出售了公司40%的股權(1000萬美元融資與2500萬美元公司估值之比)。

相反,如果公司先設定投資前估值,即在獲得外部融資以前,自認為有2000萬美元估值,那麼募資500萬美元就相當於創始股東股權稀釋了20%,最終,融資方投資後公司的估值是2500萬美元。即便此後又有500萬美元投資注入,也還要以2000萬美元的估值來計算,獲得這筆投資後,公司的估值會達到3000萬美元。換言之,你作為創始股東的股權就只稀釋了33%,而不是像以上先設定投資後估值那樣被稀釋40%。這其中的股權稀釋比例差距累計達到7%,兩種估值談判對公司所有權的影響有著天壤之別。

在SAFE票據融資中,不同的估值設定實際上也對公司吸納投資後的所有權有很大影響。如果談判確定投資後估值,SAFE票據融資會明顯壓低創始股東的實際股權估值。假如以這類票據獲得500萬美元融資,它們以20%的折扣轉換為股權,可能你的實際股權估值就會比投資前估值減少600萬美元(500萬美元加上500萬美元的20%)。這種融資交易真是需要創業者自己提高警惕。

這兩年投資後估值談判已經更為普遍。我覺得,這是風投企圖利用創業者對SAFE轉換機制和各輪融資如何運作的無知,收創業者的智商稅。作為創業者,你應該懂得這些機制,在進行融資以前了解相關文件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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