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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語言中方法重寫的本質?
1、在編譯階段,編譯器只知道對象的靜態類型,而不知道實際類型,因此只能在class文件中確定調用父類的方法。
2、在執行過程中,它將判斷對象的實際類型。如果實際類型實現了這種方法,它將被直接調用。如果沒有實現,它將根據繼承關係從下到上進行檢索。只要檢索到,它將被調用。如果沒有檢索到,它將被拋棄。
例如下面代碼中,Dog類是Animal類的子類,Dog類就重寫了Animal類的 eat() 方法,當調用Dog類的 eat() 方法時,控制台會列印 eating bread…
java重寫已定義好的類中的方法
java中重寫已定義好的類中的方法,只需要定義一個類繼承該類,然後在子類中寫出一個與該方法的返回值、名字、參數列表全部一致,但是函數內容不同即可完成重寫操作。在java中有重載和覆蓋(即重寫)兩個概念,重載是在同一個類中,方法名相同,參數列表或者參數個數與參數順序不一致即可重載;而覆蓋是在子父類中,子類的方法與父類的方法完全一致,但是方法內容不同叫做覆蓋也叫重寫。
java中重寫方法應遵循哪些規則
A、重寫規則之一:
重寫方法不能比被重寫方法限制有更嚴格的訪問級別。
(但是可以更廣泛,比如父類方法是包訪問許可權,子類的重寫方法是public訪問許可權。) B、重寫規則之二:
參數列表必須與被重寫方法的相同。
重寫有個孿生的弟弟叫重載,也就是後面要出場的。如果子類方法的參數與父類對應的方法不同,那麼就是你認錯人了,那是重載,不是重寫。
C、重寫規則之三:
返回類型必須與被重寫方法的返回類型相同。
D、重寫規則之四:
重寫方法不能拋出新的異常或者比被重寫方法聲明的檢查異常更廣的檢查異常。但是可以拋出更少,更有限或者不拋出異常。
E、重寫規則之五:
不能重寫被標識為final的方法。
F、重寫規則之六:
如果一個方法不能被繼承,則不能重寫它。
java 直接調用方法和重寫方法
重寫是發生在繼承的類裡面的,要重寫父類的方法,是要在子類的方法裡面實現不同的功能,這個時候就用子類的重寫;重寫之後,子類的同名的方法就會執行出不同的結果:比如:動物吃食一樣。父類是動物,方法是吃。如果子類是狗,那狗是要吃骨頭的,如果子類是貓,那貓是要吃魚的,如果子類是牛,那是要吃草的。這就可以用重寫來實現。
而用對象點方法()的方式是調用對象的方法,拿來執行,不會修改方法本身的。
原創文章,作者:小藍,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tw/n/293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