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鎮化率指標定義和計算
國家統計局規定,城鎮化率=城鎮人口/總人口(均按常住人口計算,不是戶籍人口)。
城鎮化率不是以戶口性質計算,而是以常住人口計算。從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起採用了新的計算辦法,該辦法採用了常住人口計算(即外地人口,只要在本地區居住半年以上,就統計為常住人口;反之,本地人口外出半年以後,就不把其統計為本地的常住人口)
當然,也會同時統計戶籍人口口徑的城鎮化率,用於雙向參考。
2、當前中國城鎮化率
據統計,2019年年末全國大陸總人口140005萬人,比上年末增加467萬人。
其中城鎮常住人口84843萬人,佔總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0.60%,比上年末提高1.02個百分點。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44.38%,比上年末提高1.01個百分點。
3、城鎮化率指標的意義
城鎮人口比重上升,居民的物質面貌和生活方式逐漸向城鎮轉化和強化的過程。城鎮化不僅包括城鎮人口和城鎮數量的增加,也包括城市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社會化、現代化和集約化。
整體城鎮化過程中,推動國家工業建設、城鎮化消費如房地產等,帶動經濟增長,這些是整體GDP層面意義。
同時,城鎮化代表更好的收入、消費、醫療、教育等,一定程度代表更好的生活質量,真正的城鎮化質量高低還是要以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水平來衡量。
但在我國,公共服務往往是按照戶籍人口規模配備的。這個會一定程度上降低城鎮化指標對人民生活質量水平提升的體現度,成色略有不足,這個也可以通過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來進行進一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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