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java中什麼是重寫的語法規則?
- 2、java中重載和重寫的區別是什麼?
- 3、java中重寫方法應遵循哪些規則
- 4、java語言中的重寫、重載、繼承?
- 5、Java 方法重寫問題
- 6、java中方法重寫具體是什麼
java中什麼是重寫的語法規則?
重寫的方法與父類方法簽名(方法名稱和參數列表)相同;
子類重寫的方法訪問修飾符範圍不能低於父類;
父類的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寫;
static修飾的方法不能被重寫
返回值類型:
如果父類中方法返回值類型是八大基本類型、String和void,則必須相同;
如果是其他引用類型,則重寫方法中返回值類型相同或其父類返回類型的子類。
關於異常,子類重寫方法異常範圍要小於父類方法異常或沒有異常。
java中重載和重寫的區別是什麼?
重載: 發生在同一個類中,方法名必須相同,參數類型不同、個數不同、順序不同,方法返回值和訪問修飾符可以不同,發生在編譯時。
重寫: 發生在父子類中,方法名、參數列表必須相同,返回值範圍小於等於父類,拋出的異常範圍小於等於父類,訪問修飾符範圍大於等於父類;如果父類方法訪問修飾符為 private 則子類就不能重寫該方法。
java中重寫方法應遵循哪些規則
A、重寫規則之一:
重寫方法不能比被重寫方法限制有更嚴格的訪問級別。
(但是可以更廣泛,比如父類方法是包訪問許可權,子類的重寫方法是public訪問許可權。) B、重寫規則之二:
參數列表必須與被重寫方法的相同。
重寫有個孿生的弟弟叫重載,也就是後面要出場的。如果子類方法的參數與父類對應的方法不同,那麼就是你認錯人了,那是重載,不是重寫。
C、重寫規則之三:
返回類型必須與被重寫方法的返回類型相同。
D、重寫規則之四:
重寫方法不能拋出新的異常或者比被重寫方法聲明的檢查異常更廣的檢查異常。但是可以拋出更少,更有限或者不拋出異常。
E、重寫規則之五:
不能重寫被標識為final的方法。
F、重寫規則之六:
如果一個方法不能被繼承,則不能重寫它。
java語言中的重寫、重載、繼承?
重寫,英文名是override,是指在繼承情況下,子類中定義了與其基類中方法具有相同型構的新方法,就叫做子類把基類的方法重寫了。這是實現多態必須的步驟。
重載,英文名是overload,是指在同一個類中定義了一個以上具有相同名稱,但是型構不同的方法。在同一個類中,是不允許定義多於一個的具有相同型構的方法的。
Java 方法重寫問題
重寫: 重寫方法必須和被重寫方法具有 相同的 方法名、參數列表、和返回值類型。
必須和父類的參數列表相同為什麼:
上面說的不錯,是為了多態,重寫是多態的必要條件之一,多態說白了就是程序執行前(包括編寫代碼時和編譯.java源文件的時候)你調的是父類被重寫這方法,真正在運行時(程序執行以後),實際當中,動態綁定(在運行期間真正的new出該對象來,對象內部有一個指針,指向該對象重寫的寫個方法),調用的是子類重寫的這個方法。
方法的參數是形參,形參的作用是接收調用該方法時傳過來的實參,形參屬於局部變數,那麼毫無疑問方法內部是要使用這些個參數做一些事情的,重寫要求參數列表必須相同,如果不相同,那麼你調父類被重寫的這個方法,參數列表不同,那實際當中還執行子類這重寫方法,那不矛盾么?內部不混亂了么?參數對不上號,人家重寫方法內部要用這參數怎麼辦啊?
下面這個不太肯定,不過我還是說一下我的看法:
構造方法能不能被繼承,new一個子類對象出來的時候,子類對象裡面包含著一個父類對象,也就是說,父類對象的所有東西子類對象全部都擁有了,全部都繼承下來了,但是有些東西你是有擁有權,沒有使用權,比方說private的方法,構造方法是new一個對象的時候必然要調用的方法,初始化對象用的,這個方法比較特殊,不像一般的方法一樣,是為了做一件事兒,它就是new對象時候調的方法,我認為構造方法還是繼承下來了,但是你用不了,無法用子類對象的引用去調用構造方法。
java中方法重寫具體是什麼
方法重寫,就是一個類繼續了另一個類的時候,對父類的方法重新實現!
這個重新實現,就是使用相同的方法名,相同的參數列表和返回類型,訪問控制符使用和父類相同或者更寬。
舉例:
class F {
public String m(String s) {
return s;
}
}
class C extends F {
@Override
public String m(String s) {
return s+”extends”;
}
}
原創文章,作者:小藍,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tw/n/272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