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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枚舉與常量類區別
常量public class Constant{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CONST_ONE = “bb”;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CONST_TWO = “cc”;}
常量作為參數時,是String,int等弱類型,開發人員可以傳入沒有在常量介面里定義的值,這個問題無法通過編譯器發現。
由於開發人員可以直接寫常量,所以不能用==對比,只能用equals對比,不能優化性能。
開發人員沒有參考資料時,不可能知道某個int類型的參數到底應該賦什麼內容。
編譯時,是直接把常量的值編譯到類的二進位代碼里,常量的值在升級中變化後,需要重新編譯引用常量的類,因為裡面存的是舊值。
如果常量類的構造器不私有,無法限制開發員繼承/實現介面,開發員能夠在子介面里繼續添加常量.而這些常量可能得不到祖先層的支持。
枚舉類
public class Constant{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EnumClassA(){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atic final Constant CONST_ONE = new Constant(“bb”); public static final Constant CONST_ONE = new Constant(“cc”);}
私有構造函數,避免被繼承和擴展。
定義方法的參數時,必須用枚舉常量類類型,如上面的Constant,這樣就轉變成了強類型,不會出現弱類型引用的問題。
常量值地址唯一,可以用==直接對比,性能會有提高。
編譯時,沒有把常量值編譯到代碼里,即使常量的值發生變化,也不會影響引用常量的類。
Java的常量有哪些?
常量可以理解成一種特殊的變數,它的值被設定後,在程序運行過程中不允許被改變。
常量在程序運行過程中主要有2個作用:
代表常數,便於程序的修改(例如:圓周率的值)
增強程序的可讀性(例如:常量UP、DOWN、LEFT和RIGHT分辨代表上下左右,其數值分別是1、2、3和4)
常量的語法格式和變數類型,只需要在變數的語法格式前面添加關鍵字final即可。在Java編碼規範中,要求常量名必須大寫。
則常量的語法格式如下:
final 數據類型 常量名稱 = 值;
final 數據類型 常量名稱1 = 值1, 常量名稱2 = 值2,……常量名稱n = 值n;
例如:
final double PI = 3.14;
final char MALE=『M』,FEMALE=『F』;
在Java語法中,常量也可以首先聲明,然後再進行賦值,但是只能賦值一次,示例代碼如下:
final int UP;
UP = 1;
java中的枚舉類和常量類區別在哪兒
枚舉的本質就是一個類,是1.5加的新特性,在之前需要常量,可能需要public static final這樣來定義,但是通過枚舉可以屏蔽枚舉值的類型信息,而不需要public static final這樣定義的常量類必須指定是String還是int或者其他。枚舉的使用增加了程序的健壯性,但是用這個新特性可能會給其他同事待會閱讀的障礙,有時候還是會大量使用public static final這種方式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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