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光碟?在信息記錄材料領域,一般將採用激光進行記錄和讀出的盤狀記錄介質,統稱為光碟。一般來說,根據光碟數據的記錄方式,分為只讀光碟、可記錄光碟和可擦寫光碟三大類。
什麼是檔案級光碟?是指技術指標優於工業標準,保存壽命能夠超過20年的光碟。
以下內容摘自《檔案級可錄類光碟CD-R、DVD-R、DVD+R 技術要求和應用規範》(DA/T 38-2021)。
06光碟數據刻錄
6.1 空白光碟
應使用檢測合格的空白檔案級可錄類光碟。
6.2 光碟刻錄機
6.2.1 應使用經檢測性能合格的專業光碟刻錄機。
6.2.2 選用的刻錄機應能識別檔案級可錄類光碟的最佳寫功率和寫策略。
6.3 數據刻錄
6.3.1 數據刻錄工作環境應符合9.2.1的規定,並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光碟刻錄前,應在工作環境中放置2h以上。
6.3.2 光碟數據內容應符合GB/T 18894—2016的要求。
6.3.3 應先將電子檔案製作成映像文件,在刻錄之前關閉系統其他應用程序,然後採用全盤一次刻完(Disc At Once,DAO)方式進行光碟數據刻錄。
6.3.4 應採用中速刻錄光碟數據,即CD-R光碟採用24~40倍速刻錄速度,DVD-R、DVD+R光碟採用8~12倍速刻錄速度。
6.3.5 光碟數據刻錄完成後應設置成禁止寫操作狀態。
07刻錄後檢測
7.1 刻錄後應對光碟進行抽檢或全檢,CD-R光碟的檢測參數包括BLER、E32,DVD-R、DVD+R光碟的檢測參數包括PIE、POF。檢測合格(符合4.1和4.2的要求)的方可保存;不合格光碟應報廢,重新刻錄並檢測合格後才可保存。
7.2 光碟的檢測環境應符合5.2的規定。
7.3 光碟檢測設備的光路和光學頭應符合附錄C的要求。
7.4 光碟檢測前,檢測設備應用基準光碟校驗定標,保證檢測數據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7.5 相同條件下(相同軟硬體平台、相同刻錄倍速、相同工作環境等)刻錄產生的同一批光碟,可依據GB/T 2828.1—2012進行隨機抽樣檢測。
7.6 AQL的數值應不大於1;按一般檢驗水平Ⅱ來抽檢;根據批量光碟數N,按照附錄 D表D.1樣本量字碼表的規定確定出樣本量字碼。
7.7 根據樣本量字碼和AQL,按照表 D.2 正常檢驗一次抽樣方案的規定確定出接收數Ac、拒收數Re以及需要抽檢的樣本量n。
7.8 按系統隨機抽樣方法確定抽取樣本∶首先給批中每個光碟編號1~N,然後確定抽樣間隔,若樣本量為 n,則取N/n 的整數部分作為抽樣間隔,最後按抽樣間隔從批中抽取樣本。
7.9 執行上述方法進行抽樣檢測後,如果所檢批樣本不合格數未超過接收數Ac,則認為該批合格,但應把所抽檢的樣本中不合格品重新刻錄後再交驗。全部合格後的批方可保存。如果所檢批樣本不合格數達到或超過拒收數 Re,則判斷整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整批產品應返工後再交驗。合格後才可保存。
08光碟的標籤
8.1 如果需要在標籤面書寫,應使用內含水性墨水的軟筆。標籤面完全被軟筆字跡色素覆蓋的光碟按照附錄 A 的規定進行濕熱試驗後應符合要求。光碟濕熱試驗可委託專業機構完成。
8.2 如通過光碟列印的方法製作光碟標籤,應使用支持光碟盤面列印的印表機,在計算機上排版和操作印表機。標籤面完全被列印字跡色素覆蓋的光碟按照附錄 A的規定進行濕熱試驗後應符合要求。
8.3 不應使用粘貼標籤。
09光碟的保存、使用和維護
9.1 光碟的保存
9.1.1 光碟應根據光碟盒特性垂直存放或水平存放。
9.1.2 保存環境的溫濕度應符合下列要求;溫度4 ℃~20 ℃,相對濕度20%~50%;溫濕度選定後,每晝夜溫度波動幅度不應大於±2℃,相對濕度波動幅度不應大於±5%。
9.1.3 保存環境照度應不小於50lx(垂直面、高度0.25 m),照明光源紫外線含量不大於75 μW/lm。
9.1.4 保存環境中有害氣體及顆粒物應符合表1所列要求。

9.1.5 保存環境應遠離強熱源及有害氣體源。
9.2 光碟的使用
9.2.1 應在下列環境中使用光碟:溫度15℃~35℃,溫度梯度不大於10 ℃/h;相對濕度45%~70%,相對濕度梯度不大於10%/h;大氣壓力75 kPa~106 kPa;照度不小於200lx(水平面、高度0.75 m);照明光源紫外線含量不大於75 μW/lm。
9.2.2 在準備刻錄光碟前才拆除串軸盒或光碟盒外的塑封包裝。
9.2.3 不應使用刻錄機讀取光碟。
9.2.4 手拿光碟時用兩個手指捏住光碟的中心孔和外緣,不應用手彎曲光碟。
9.2.5 使用後應立即把光碟放回光碟盒。
9.3 光碟的維護
9.3.1 擦拭光碟去除灰塵、指紋和液體等污物,應使用乾淨的棉布從光碟的中心沿半徑方向朝光碟的外緣擦拭,不應沿光碟的圓周方向擦拭光碟。
9.3.2 可使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去除光碟上的污物,難以清除的,可使用稀釋的異丙醇。用無絨布或擦鏡紙做濕的擦洗和拭乾。
10光碟的三級預警和性能監測
10.1 為保證光碟的數據安全,設立三級預警線∶
——一級預警線,CD-R光碟的 BLER=120 幀每秒,DVD-R、DVD+R光碟的PIE=140;
——二級預警線,CD-R 光碟的 BLER=160 幀每秒,DVD-R、DVD+R光碟的 PIE=180;
——三級預警線,CD-R光碟的 BLER=200幀每秒,DVD-R、DVD+R光碟的 PIE=240。
10.2 光碟檢測的時間周期為:未達到一級預警線,每兩年檢測 BLER或 PIE一次;在一級預警線到二級預警線之間(不含二級預警線),每一年檢測 BLER或 PIE一次;在二級預警線到三級預警線之間(不含三級預警線),每半年檢測 BLER或 PIE 一次。
10.3 為光碟建立監測檔案,繪製 BLER 或 PIE 時間曲線,建立光碟壽命曲線資料庫。
10.4 抽檢方法可按7.5、7.6、7.7、7.8的規定進行。
11光碟的數據遷移
使用檔案級可錄類光碟作為電子檔案存儲載體時;應建立定期檢測制度,監控光碟關鍵性能參數,適時實施光碟的數據遷移。當光碟性能參數達到或超過10.1規定的三級預警線時,應立即把該光碟的數據遷移到新的光碟或其他存儲載體上,並做好數據遷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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