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下午,河北廊坊的楊先生在十級暴風天騎自行車出行。路旁一棵綠化樹突然倒下正好砸中他,熱心市民報警並將楊先生送醫搶救。楊先生住院近一年,花費超百萬元醫療費,被鑒定為一級殘疾。後經司法醫學鑒定中心鑒定,楊先生的部分功能重度障礙達到一級殘疾,完全護理依賴。
面臨著全家舉債救治,面臨著經濟、精神上的巨大負擔,楊先生遂將當地綠化事務服務中心起訴到法院,要求其賠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430餘萬。
綠化事務中心表示,對樹木盡到養護義務,涉案樹木傾倒由極端天氣造成,為不可抗力。當天氣象部門提前預報,建議市民謹慎出行,楊先生仍外出,應承擔部分過錯責任。楊先生則提交照片,稱涉案樹木沒有根系,足以證明被告對樹木管理不到位。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對路旁樹木疏於管理,造成原告受傷判其賠償楊先生370餘萬。綠化事務中心不服提出上訴 ,近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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