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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P中如何定義類及其成員屬性與操作
3、類中操作的定義
i. 我本人一般喜歡叫操作為成員方法,以下我會叫操作為方法其實都是一樣的
ii. 成員方法的定義:成員方法就是對該類定義的一些函數方法,比如拿這個類來例句例子,人能吃飯,能跑步,能敲代碼,這就是成員方法。也就是可以做一些可執行性的動作我們理解為成員方法
iii. 成員方法的訪問和成員屬性一樣可以參照上面成員屬性的訪問介紹。
iv. 成員方法和成員屬性一樣也包括public,protected,private,static,final並且作用域也是一樣的,接下來舉一些例子供大家參考和理解。
v. 靜態的成員方法只能訪問靜態的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並且類內部訪問靜態方法可以使用self::靜態方法(), 類外部訪問使用類名::靜態方法()
如何在PHP中定義一個類
當你聲明一個類,你需要列出對象應有的所有變數和所有函數?被稱為屬性和方法圖1中顯示了一個類的構成. 注意在大括弧({})內你只能聲明變數或者函數. 圖2中顯示了如何在一個類中定義三個屬性和兩個方法.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class Name extends Another Class
{
Access Variable Declaration
Access Function Declaration
}
name = $name;
$this-password = $password;
$this-lastLogin = time();
$this-accesses++;
}
// 獲取最後訪問的時間
function getLastLogin()
{
return(date(“M d Y”, $this-lastLogin));
}
}
//創建一個對象的實例
$user = new User(“Leon”, “sdf123”);
//獲取最後訪問的時間
print($user-getLastLogin() .”\n”);
//列印用戶名
print(“$user-name\n”);
?
當你聲明屬性,你不需要指明數據類型. 變數可能是整型,字元串或者是另一個對象,這取決於實際情況.在聲明屬性時增加註釋是一個好主意,標記上屬性的含義和數據類型.
當你聲明一個方法,你所做的和在類外部定義一個函數是一樣的. 方法和屬性都有各自的命名空間. 這意味著你可以安全地建立一個與類外部函數同名的方法,兩者不會衝突. 例如,一個類中可以定義一個名為date()的方法. 但是你不能將一個方法命名為PHP的關鍵字,如for或者while.
類方法可能包含PHP中所謂的type hint. Type hint 是另一個傳遞參數給方法的類的名字. 如果你的腳本調用方法並傳遞一個不是類的實例的變數,PHP將產生一個」致命(fatal)錯誤」 . 你可能沒有給其它類型給出type hint,就像整型,字元串,或者布爾值. 在書寫的時候, type hint是否應當包含數組類型仍存在爭議.
Type hint是測試函數參數或者運算符的實例的數據類型的捷徑. 你可能總是返回這個方法. 確認你強制讓一個參數必須是哪種數據類型,如整型. 圖3 確保編譯類只產生Widget的實例
以下為引用的內容:
<?php
//組件
class Widget
{
public $name=’none’;
public $created=FALSE;
}
//裝配器
class Assembler
{
public function make(Widget $w)
{
print(“Making $w-name\n”);
$w-created=TRUE;
}
}
//建立一個組件對象
$thing = new Widget;
$thing-name = ‘Gadget’;
//裝配組件
Assembler::make($thing);
?>
除了傳遞參數的變數外,方法含有一個特殊的變數. 它代表類的個別實例. 你應當用這個來指向對象的屬性和其它方法.一些面向對象的語言假設一個不合格的變數提交給本地屬性,但在PHP中方法的任何變數只是在方法的一定範圍內. 注意在User類的構造函數中這個變數的使用圖2.
關於PHP類的定義的問題
class object {};
//先定義一個空類,不用聲明變數和方法,如果要初始化的時候,再定義變數或方法也可以
//注意:這裡結尾一定要用分號
//{}是聲明一個空類,相當於定義一個變數
//比如 var $mystring; var是變數,class是類
$CONFIG = new object;
$CONFIG-dbhost = “localhost”;
$CONFIG-dbname = “dbname”;
$CONFIG-dbuser = “root”;
$CONFIG-dbpass = “password”;
//初始化這個類,然後分別賦值!這是PHP面向對象的一種寫法!
當然,你也可以定義類的時候定義成員變數!
class object {
var dbhost;
var dbname;
var dbuser;
var dbpass;
}
//注意,這裡結尾不要用分號,這是一個完整的類!
$CONFIG = new object;
$CONFIG-dbhost = “localhost”;
$CONFIG-dbname = “dbname”;
$CONFIG-dbuser = “root”;
$CONFIG-dbpass = “password”;
初始化的時候是一樣的;
個人理解,如果類的成員變數是固定的,比如一共就4個成員變數,我感覺定義類的時候選擇後者比較好,如果類的成員變數不是固定的,數量是可變的,還是用前者定義一個空類比較好,這樣方便隨時添加類成員變數!
我也經常見到這種寫法,不知道我的理解你能不能明白!希望能得到你的分!
原創文章,作者:XNFJ,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tw/n/139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