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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的類和對象的區別與聯繫?
類用來描述某種具有相同屬性和行為的事物,對象是類的一個具體的體現者
比如人類,人類用來描述人,在談到人類的時候就會知道什麼才是人類,這裡說簡單點,能吃能睡能跑能用工具,這就是一個類型
而你我都是”人類”的具體體現,也就是人類的一個實例.我們擁有人類的屬性和行為,所以我們是一個人.
也可以這麼想,比如一個汽車設計的圖紙,這圖紙僅僅描述了這種型號的汽車所具有的零件和功能.而按照此圖紙生產出的每一個實際的汽車就是這圖紙的具體體現者.圖紙不能產生行為,而汽車能產生行為
老師,JAVA裡面的類和對象有什麼區別和聯繫
用書本理論說的話,類是從具體對象中的抽象,對象是抽象的具體化
以創建人的對象打比方就是:開始編程時,對於電腦他是一片空白,僅有的常識就是他的編譯器
那麼當你要寫程序,你要先告訴電腦各種概念。首先告訴電腦:一個人的概念(類),這個概念里基礎信息是 姓名 年齡 性別。
即
class Person(){
String name;
String age;
String sex;
//get set toString什麼的內容就不寫出來了
}
然後才是在程序里創建一個具體的人,創建依據就是人類這個概念。
Person douShiYK04 = new Person();
//創建的douShiYK04(對象) 是Person(對象類型)的樣子 從Person(類)概念里具體(new)出來的
這時候,對象就出來了,也可以理解為模板和拷貝,模板公用的東西不能動,但是拷貝的東西隨你怎麼玩。
然後還要告訴電腦,創建的這個人有什麼數據信息, 目前這個人能攜帶的信息就是從概念裡帶出來的,但是所有操作都是對這個對象的操作,修改啊擴充啊之類。
System.out.print(douShiYK04.toString()); //什麼具體信息都沒有所以列印不出啥
douShiYK04.setName(“douShiYK04”);
douShiYK04.setAge(“10086”);
douShiYK04.setSex(“男/女/雙性”);
System.out.print(douShiYK04.toString());//列印出 douShiYK04 10086 男/女/雙
/*對對象一頓操作後,這對象已經有了必要的特徵,我們讓電腦保存了題主身份的對象
為什麼說是保存呢,電腦是執行工具,他管你是誰呢又不會因為這個對象愛上你*/
這時候再把過程反過來看
因為我們需要電腦幫助我們執行工作 ,所以我們要告訴電腦用什麼樣的信息做什麼工作
怎麼告訴電腦概念呢 我們就先從實際情況拿出例子
比如 張三 李四 鬥士dYK04
然後從這些人中提取出在當前執行工作中可以區分的必要信息
即名字 年齡 性別,你可以加別的信息,什麼都可以,比如照片,喜好,一年燙多少次頭
有些別的信息事先考慮到了,以後做其他類型工作可以省得麻煩重新創建概念或者原有的概念添加信息。但有些實在沒必要可能就臨時用到的,先創建了肯定是浪費
所以在實際開發過程中,類的定義可以理解為先做好規劃和計劃,對象是按照計划去具體分配的
java中類和對象怎麼區分?
./ 當前目錄。
../ 父級目錄。
/ 根目錄。
人”類”就是一個類如People,裡面有很多人類的屬性,比如身高,性別,三圍,年齡,等等 。
那麼對象呢? 對象可以根據類產生出來,所以叫萬事萬物皆對象 。
比如你我他,都是一個具體的由人”類”產生出來的一個對象,那麼你也會有這些屬性如身高,性別3圍,年齡啥的。
多用面向對象(OO)的思想去想你遇到的程序問題,或者分析現實中的事物吧。
電腦中的子目錄很好理解,例如:
1、C:\是父目錄,C:\Windows就是C:\的子目錄。
2、C:\Windows\System32\就是C:\Windows的子目錄。
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對象是類抽象概念的實物表達,打個比方,比如水果攤進了一批水果(就好比是類),然後我就去問賣家有哪些新鮮的水果。
店家說有蘋果、梨、桃等等(這裡的蘋果、梨、桃就是對象),也就是說對象是類的具體表達,
而類則是對象的抽象表達。
java中什麼是類和對象
類就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在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中,類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與行為的抽象。舉一個例子說明下類,比如Person(人)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姓名、身高、體重」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
Java語言中對類Person的定義往往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屬性:姓名
private int height; //屬性:身高
private int weight; //屬性:體重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
this.name = name;
this.height = height;
this.weight = weight;
}
//… some methods…
public void doSth() { //行為:
//… do something
}}
Java中的類
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
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void hungry(){
}
void sleeping(){
}}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數: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數被稱為局部變數。變數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數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數:成員變數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數。這種變數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數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數:類變數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
Java中類與對象的關係
類是對具有相同屬性或功能的一類事物的抽象. 類是抽象的,對象是具體的.例如,我們將具有飛行功能的物體稱為飛行器,那麼,飛行器就是一個類,現在我們製造一架直升飛機,那麼它就對象,是具有飛行功能的(也就是隸屬飛行器類)的一個對象. Java是以類為基礎的, 所有的對象(實例)都是以類為基礎創建的, 創建了某個類的實例, 也就同時賦予這個對象的屬性與方法. 這些屬性與方法是所有這個類的對象(實例)所共有的.例如, 創建了一個哺乳動物類的對象, 如老虎, 也就賦予這個對象恆體溫的屬性與哺乳的功能(方法) , 恆體溫與哺乳是所有哺乳動物共有的屬性與方法, 類就是對這些具有相同屬性和方法的事物的抽象, 或者直白一點就是給這些東西命個通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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