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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方法名按照命名規則可以隨意定義嗎?
可以參照阿里的命名規則,這邊能夠比較快速的判斷該方法是做什麼用的:
i.獲取單個對象使用get-
ii.獲取多個對象使用list-
iii.獲取統計值使用count-
iv.插入使用insert-/save-
v.刪除使用remove-/delete-
vi.修改使用update-
vii.manage 中的方法和欄位不要加任何修飾符(public也不要加,保持代碼的整潔性)
viii.對於Service和Dao層的實現類,使用Impl後綴;
對於形容能力的介面,其實現類推薦使用-able後綴。 AbstractTranslate — Translatable
Java中的標識符如何命名?可以用中文嗎?
由字母、數字、下劃線(_)或美元符號($)組成。不能以數字開頭區分大小寫長度無限制不能是Java中的保留關鍵字為方便後期超限額是或維護,一般標識符命名最好有意義。在Java編程過程中,雖然編譯器支持中文起名,但最好不要用中文,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常見的命名習慣有:①包名一般用小寫字母和少量的數字組成,比如:org、shan、dao等,最好是組織名、公司名或功能模塊名;②類名和介面名一般由一個或幾個單片語成,遵循「駝峰規則」。③方法名除了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小寫外,其他單詞都是首字母大寫,與類名取名類似,即小駝峰規則:如toSend④屬性名如果是基本數據類型的變數一般小寫,引用數據類型的變數一般與類名取名類似,如「int name」;或者「String PersonModel」等。只有局部變數可以簡寫,如「int i;」或「int j」等。駝峰命名法就是當變數名或函式名是由一個或多個單字連結在一起,而構成的唯一識別字時,第一個單字以小寫字母開始;第二個單字的首字母大寫或每一個單字的首字母都採用大寫字母,例如:myFirstName、myLastName,這樣的變數名看上去就像駱駝峰一樣此起彼伏,故得名。駝峰命名法的命名規則可視為一種慣例,並無絕對與強制,為的是增加識別和可讀性。
java類中屬性的命名規則。
包名:包名是全小寫的名詞,中間可以由點分隔開,例如:java.awt.event;
類名:首字母大寫,通常由多個單詞合成一個類名,要求每個單詞的首字母也要大寫,例如class HelloWorldApp;
介面名:命名規則與類名相同,例如interface Collection;
方法名:往往由多個單詞合成,第一個單詞通常為動詞,首字母小寫,中間的每個單詞的首字母都要大寫,例如:balanceAccount,
isButtonPressed;
變數名:全小寫,一般為名詞,例如:length;
常量名:基本數據類型的常量名為全大寫,如果是由多個單詞構成,可以用下劃線隔開,例如:int YEAR, int
WEEK_OF_MONTH;如果是對象類型的常量,則是大小寫混合,由大寫字母把單詞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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