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JAVA中類是什麼意思?如何定義一個類?
- 2、java中什麼是類?
- 3、在java中,如何聲明一個類?
- 4、什麼是類? 什麼是對象? 類和對象的區別是什麼? 如何定義一個類、類
- 5、Java如何創建一個類?
這個真的不太好解釋,類這個概念幾乎貫穿了整個java,其實這個概念貫穿了所有的面向對象的程序語言。
你可以把類看成是藍圖,設計圖,對一類事物或者意圖的某些方面的描述。比如你要描述一種汽車,當然汽車有太多的屬性了,但你在意的恐怕只有幾種而已。
怎麼定義一個類,就是使用class關鍵字來定義,給你看幾個類,如下:
public class SchoolGirl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SchoolGirl(String name){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getName(){
return this.name;
}
}
上面這個類是很基本的類的定義,有一個私有成員變數name, 有一個帶參數的構造方法,有一個get方法,當然,你還可以設置其他的成員變數和成員方法。我們再看一個:
public class AudioPlayer {
public void play(){
System.out.println(“play”);
}
public void rewind(){
System.out.println(“rewind”);
}
public void stop(){
System.out.println(“stop”);
}
}
以上這個呢,也是一個類,可是裡面沒什麼東西,只有三個成員方法,其實這也是可以的。
具體的類的作用,定義,使用方法,並不是一兩句能說明的。
類就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在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中,類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與行為的抽象。舉一個例子說明下類,比如Person(人)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姓名、身高、體重」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
Java語言中對類Person的定義往往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屬性:姓名
private int height; //屬性:身高
private int weight; //屬性:體重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
this.name = name;
this.height = height;
this.weight = weight;
}
//… some methods…
public void doSth() { //行為:
//… do something
}}
Java中的類
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
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void hungry(){
}
void sleeping(){
}}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數:
局部變數: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數被稱為局部變數。變數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數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數:成員變數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數。這種變數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數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數:類變數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
聲明一個類需要藉助java關鍵字class,如聲明一個ClassName類
public class ClassName{
//…
}
其中public是類修飾符,表示公共類,還有一些修飾符說明如下
public 公共類
default 默認類(即class前什麼都不加)
abstract 抽象類
fanal 不能被繼承的類
static 靜態類
private 只能修飾內部類,一般不推薦使用
類名命名規範
類名是一個名詞,應該大小寫混合的方式,每一個單詞的首字母大寫。
類的名字必須是大寫字母開頭,而單詞中的其他字母的均小寫 例如:Test
如果類名由多個單片語成,則每個單詞的首字母均應該大寫 例如:TestPage
如果類名稱中包含單詞縮寫,則縮寫詞的每一個字母均大寫 例如:XMLExample
類的定義:
JAVA中的類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概念;
2.用程序設計的語言來說,類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
3.所謂對象就是真實世界中的實體,對象與實體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說現實世界中每一個實體都是一個對象,對象是一種具體的概念。
4.類是對象的集合,對象是類的實例;對象是通過new className產生的,用來調用類的方法;類的構造方法
對象的定義:
在Java中有一句比較流行的話,叫做「萬物皆對象」,這是Java語言設計之初的理念之一。要理解什麼是對象,需要跟類一起結合起來理解。下面這段話引自《Java編程思想》中的一段原話:
「按照通俗的說法,每個對象都是某個類(class)的一個實例(instance),這裡,『類』就是『類型』的同義詞。」
從這一句話就可以理解到對象的本質,簡而 在Java中有一句比較流行的話,叫做「萬物皆對象」,這是Java語言設計之初的理念之一。要理解什麼是對象,需要跟類一起結合起來理解。下面這段話引自《Java編程思想》中的一段原話:
「按照通俗的說法,每個對象都是某個類(class)的一個實例(instance),這裡,『類』就是『類型』的同義詞。」
從這一句話就可以理解到對象的本質,簡而言之,它就是類的實例,比如所有的人統稱為「人類」,這裡的「人類」就是一個類(物種的一種類型),而具體到每個人,比如張三這個人,它就是對象,就是「人類」的實例。
類和對象區別:
1,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不存在於現實中的時間/空間里,類只是為所有的對象定義了抽象的屬性與行為。就好像「Person(人)」這個類,它雖然可以包含很多個體,但它本身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上。
2,對象是類的一個具體。它是一個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
3,類是一個靜態的概念,類本身不攜帶任何數據。當沒有為類創建任何對象時,類本身不存在於內存空間中。
4,對象是一個動態的概念。每一個對象都存在著有別於其它對象的屬於自己的獨特的屬性和行為。對象的屬性可以隨著它自己的行為而發生改變。
定義類、方法、屬性:
如果是自己寫,格式為:
public class 類名{ \\class就是定義類的關鍵字,注意Java要求類名和文件名一致
變數類型 變數名=初始值;\\定義類的屬性
訪問修飾符 [static] 方法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參數1的類型 參數1,參數2的類型 參數2…){ \\定義方法,如果是不需要實例化就能使用方法,就加[]裡面的
}
}
創建類的對象:
類名 對象名=new 類名() \\如果加了帶參數的構造方法,()裡面必須傳入對應參數的類型
構造方法作用:
構造方法作用就是對類進行初始化。 如果你沒有定議任何構造方法的形式,程式會為你取一個不帶任何參數的構造函數,那麼你產生類的對像時只能用不帶參數的方法。
通過構造方法實例化對象的時候的特點:
如果不添加帶參數的構造方法,那麼默認只能使用無參數的構造方法,如果加了帶參數的構造方法,而沒有添加無參數的構造方法,則只能使用帶參數的構造方法
能否使用==進行兩個對象的比較?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
定義一個類,class A={},然後創建這個類對象,A a = new A();有沒有參數看你類定義的構造函數; 例代碼如下:
class TestInner{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args)
{
Outer outer = new Outer();
Outer.Inner inner = outer.new Inner();
}
}
在內部類(Inner Class),可以隨意的訪問外部類的成員,這可讓我們更好地組織管理我們的代碼,增強代碼的可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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