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沒貼中文標籤如何處罰
進口食品沒貼中文標籤如何處罰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明確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九條 禁止食品經營者經營下列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或者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七)、(九)、(十一)、(十二)項、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物品;
違法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1)跨境電商進口食品中文標籤的法律新規解讀擴展資料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基本要求規定:「3.7不應與食品或者其包裝物(容器)分離。」因此,應當認定為存放在貨架上的產品,已經進入流通領域,除了持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還應將其粘貼在食品或其包裝物上。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為食品藥品的行政監督單位,可依法對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合懲處,可依據食品安全法、行政處罰法等相關規定給予經營者相應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進口產品在國內市場銷售必須有中文標誌。
第一、看包裝上是否有中文標籤。標籤的內容不僅要與外文內容完全相同,還必須包括以下幾項內容:食品名稱、配料成分、凈含量和固體物含量,原產國家或地區,商品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指南、製造、包裝、分裝或經銷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在中國國內的總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等。
第二、看是否貼有激光防偽的「CIQ」標誌。「CIQ」是「中國檢驗檢疫」的縮寫,該防偽標誌是從2000年開始對檢驗檢疫合格的進口食品統一加貼的。
第三,看經銷商有無「進口食品衛生證書」。該證書是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口食品檢驗檢疫合格後簽發的,證書上註明進口食品包括生產批號在內的詳細信息。只有貨證相符,才能證明該食品是真正進口的。
2024-05-28 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