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支付境外勞務報酬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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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支付境外勞務報酬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稅法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款所說的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所說的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向境外個人支付勞務費屬於來自境內的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具體計算辦法應按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所得進行處理。是否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還應依據我國與對方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中關於個人獨立勞務條款規定判定。
2024-07-19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