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監管場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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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監管場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有什麼不同?
二者本質上是有一定區別的。
(一)主體不同。保稅核查由海關保稅監管部門組織實施,實施核查時,出示海關核查證,無論是對保稅加工業務核查、保稅物流業務核查,還是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核查,都是其實施保稅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稅管理的一種手段、一項措施。
海關稽查則由海關稽查部門組織實施,進行稽查時,出示海關稽查證,對保稅業務或監管場所實施稽查,是海關保稅管理活動的延續,是對海關保稅管理活動的補充和完善。
(二)對象不同。保稅核查的對象可以是所有從事與保稅加工業務有關的企業,只要海關保稅監管部門認為必要的,就隨時可以對保稅加工業務、保稅物流業務或者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經營、管理和納稅情況進行核查;而海關稽查的對象則應該重點是依據舉報或根據年度稽查工作計劃確定的稽查重點經科學遴選確定的有涉嫌違法行為的保稅企業,或者是需要驗證稽查的企業。
即便是常規稽查,也是重點突出、目標明確的。如果海關稽查在選案上不進行甄別,那麼與保稅核查發生重複,甚至是衝突就在所難免了。
2024-07-19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