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區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什麼關係?
自由貿易區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什麼關係?
自貿區是海關特殊監管區的一種,海關監管區不完全是自貿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概念比自貿區大。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被賦予了承接國內產業轉移、連接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
而自貿試驗區不限於傳統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做法與內容框架,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以建設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平的自由貿易區為目標,以制度創新為核心,
通過帶動投資、金融、貿易、政府管理等制度創新,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投資貿易制度體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經驗輻射全國實質超越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定位哦。
目前在上海自貿試驗區範圍內,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洋山保稅港區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陸家嘴金融片區(含世博地區)、金橋經濟技術開發片區及張江高科技片區則為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2)跨境電商特殊監管區擴展資料:
自由貿易區內允許外國船舶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也是自由港的進一步延伸,是一個國家對外開放的一種特殊的功能區域。
自由貿易區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自由貿易區的局限在於,它會導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稅。
如果沒有其他措施作為補充,第三國很可能將貨物先運進一體化組織中實行較低關稅或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然後再將貨物轉運到實行高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貿易區組織均制訂「原產地原則」,規定只有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的「原產地產品」才享受成員國之間給予的自由貿易待遇。
理論上,凡是製成品在成員國境內生產的價值額佔到產品價值總額的50%以上時,該產品應視為原產地產品。一般而言,第三國進口品越是與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生產的產品相競爭,對成員國境內生產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
原產地原則的涵義表明了自由貿易區對非成員國的某種排他性。現實中比較典型的自由貿易區如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自由貿易區
2024-07-19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