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提供哪些類型的跨境服務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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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提供哪些類型的跨境服務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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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重新發布的公告》(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9號)規定:
    下列跨境服務免徵增值稅:
    (一)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為客戶參加在境外舉辦的會議、展覽而提供的組織安排服務,屬於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三)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四)標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業服務和收派服務。

    1.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業服務,是指:

    (1)寄遞函件、包裹等郵件出境;

    (2)向境外發行郵票;

    (3)出口郵冊等郵品;

    (4)代辦收件地在境外的速遞物流類業務。

    2.為出口貨物提供的收派服務,是指為出境的函件、包裹提供的收件、分揀、派送服務。

    納稅人為出口貨物提供收派服務,免稅銷售額為其向寄件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3.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郵政服務和收派服務,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不徵收增值稅。

    (六)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播映服務。

    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是指向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發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轉讓體育賽事等文體活動的報道權或者播映權,且該廣播影視節目(作品)、體育賽事等文體活動在境外播映或者報道。

    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是指在境外的影院、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

    通過境內的電台、電視台、衛星通信、互聯網、有線電視等無線或者有線裝置向境外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不屬於在境外提供的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

    (七)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以公路運輸方式
    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或者《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範圍未包括「國際運輸」的;以航空運
    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者其經營範圍未包括「國際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但
    未持有《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或者其經營範圍未包括「公務飛行」的。

    (八)以公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
    未具有持《道路運輸證》的直通港澳運輸車輛的;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至台灣的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台灣海峽兩岸間水路運輸許可證》,或者未具有持《台灣
    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證》的船舶的;以水路運輸方式提供至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具有獲得港澳線路運營許可的船舶的;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往返香港、
    澳門、台灣的交通運輸服務或者在香港、澳門、台灣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但未取得《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證》,或者其經營範圍未包括「國際、國內(含港
    澳)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的;以航空運輸方式提供往返香港、澳門、台灣的交通運輸服務或者在香港、澳門、台灣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經營許
    可證》,或者其經營範圍未包括「公務飛行」的。

    (九)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或聲明放棄適用零稅率選擇免稅的下列應稅服務:

    1.國際運輸服務;

    2.往返香港、澳門、台灣的交通運輸服務以及在香港、澳門、台灣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

    3.航天運輸服務;

    4.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設計服務除外。

    (十)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電信業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諮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體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
    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收派服務除外)、認證服務、鑒證服務、諮詢服務、廣播
    影視節目(作品)製作服務、程租服務。

    納稅人向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國際語音通話服務、國際簡訊服務、國際彩信服務,通過境外電信單位結算費用的,服務接受方為境外電信單位,屬於向境外單位提供的電信業服務。

    境外單位從事國際運輸和港澳台運輸業務經停我國機場、碼頭、車站、領空、內河、海域時,納稅人向其提供的航空地面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站場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屬於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物流輔助服務。

    合同標的物在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對境內不動產提供的鑒證諮詢服務,以及提供服務時貨物實體在境內的鑒證諮詢服務,不屬於本款規定的向境外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

    2.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

    廣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廣告服務,是指為在境外發布的廣告所提供的廣告服務。

    2024-06-04 05:28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