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運四方11.9稅率是按商品價格計算嗎
外貿 3
轉運四方11.9稅率是按商品價格計算嗎
跨境電商清關計稅公式如下:
應徵關稅=申報價值(即指貨物交易總費用,包括運費等)*關稅稅率(目前跨境稅統一預設應徵關稅為0);
法定計征的消費稅=((申報價值+運費)/(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法定計征的增值稅=(申報價值+運費+正常計征的消費稅稅額)*增值稅稅率;
跨境綜合稅=(消費稅+增值稅+應徵關稅)*70%,即等於(申報價值+運費)*跨境綜合稅率
常見跨境綜合稅率為11.9%和47%兩檔如:一般商品消費稅稅率為0,增值稅為17%,即計算得來跨境綜合稅率為11.9%,貨物申報價值為100元,運費15元:
①按原「申報價值」計稅標準,應繳稅額:
跨境綜合稅=申報價值*跨境綜合稅稅率=100*11.9%=11.9元
②按新「申報價值+運費」計稅標準,應繳稅額:
跨境綜合稅=(申報價值+運費)*跨境綜合稅稅率=(100+15)*11.9%=13.69元2024-06-04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