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養老金相關問題時,有一個繞不開的點就是:為什麼事退人員和企退人員的養老金差距會這麼大?這除了和繳費基數、年限等常規因素有關之外,還有一個主要的歷史遺留問題,養老金雙軌制度。
什麼是養老金雙軌制?為什麼說取消雙軌制是民心所向呢?今天鏡仔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養老金雙軌制
在2014年以前,我國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在養老金方面實行的是雙軌制,即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在養老金制度上採用兩種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企業人員要自己繳費,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用繳費就能領養老金。
一直到2014年10月1日之後,才對此進行了改革,由雙軌制變更為並軌制,事業單位職工也需要個人繳納養老金。自此,養老金第一次打破雙軌制,邁開了走上並軌制的道路。

十年過渡期
然而,雙軌制的結束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因為養老金制度的改革,產生了這樣一個群體,他們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工作於事業單位,在2014年10月1日之後辦理退休。這個群體被叫做退休”中人”。
因為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算問題,國家設立了十年過渡期,即2014年—2024年。在這十年中,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計發核算採用的是”新老辦法”對比。最終原因,就是為了平衡老人和中人的養老金待遇的差距。

取消雙軌制,才是正確選擇
養老金雙軌制的存在,造成了同等條件下,繳納了養老保險的企退人員,拿着低量的養老金;而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事退人員,卻拿着高出幾倍的養老金,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現象。而這種不公平,也間接地製造了退休人員的貧富差距。
所以取消養老保險雙軌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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