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人們不僅能分期付款買房買車,
也能分期付款買手機、買傢具,
甚至買衣服。
溫嶺松門打工小伙小成覺得,
這種消費方式可以減輕壓力,
於是選擇通過分期付款買了一部手機。
然而後期分期還款卻讓他很是煩心,
並為此被騙走840元。

2017年1月份,小成在一家實體手機店買了一部手機,當時的優惠價為4000元。店員告訴他,通過即有分期付款就可以實現零首付,每個月只要支付19.42元利息,如果分期10個月的話,只需要多付不到200元多元利息。小成因為手機壞了,急切想重新買一台新手機,沒有多考慮便選了即有分期付款手續。
因為當時手續比較麻煩,就由手機店推薦的一名借款中介客服幫忙借款,拿到手機後,小成陸續向這名中介客服交了1月份到10月份的錢,由對方幫忙還款,共計4200元。小成想着錢總算是還清了,然而到了11月29日中介客服又催小成還款,並告知小成他還需要還款840元。除了每個月交19.42元的利息之外,其實還有服務費、保險費和權益費,也就是說除了利息之外,其它亂七八糟的「隱形費用」加起來竟然有840元之多。

中介客服的話聽得小成有點懵,本以為自己只需要交利息就可以了,可實際算下來買手機的總額是5040元。小成聯繫了賣給他手機的店家,店家卻說他們只負責幫助消費者聯繫分期貸款公司,並不清楚具體的利息計算規則,小成只能認栽,當小成聯繫中介客服想繼續還款時,對方怎麼都聯繫不上,想着已是月末,如果這筆錢再拖一個月的話又將多付84元,小成便自己上網找即有分期客服的電話,想不通過中介自己將這筆錢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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