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
甲方:
乙方(投資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有關雙方合作開發 社區 畝( ㎡)土地項目事宜一致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土地項目的基本情況:
本協議中由甲乙雙方合作開發的項目位於 ,為商住用地和出讓地。土地使用權證號:( )字第 號(以上詳見宗地圖,土地使用證存根等)。該土地業經 市法院裁定(抵債轉讓)給 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但尚未過戶,至今仍在甲方名下。經甲方與 公司協商, 公司同意由甲方回購上述土地項目股權,即將該土地回歸甲方後,再與乙方(投資方)合作開發。
(二)開發面積:
本項目計劃開發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地下層(面積 ㎡ 以上),甲方承諾通過努力,爭取將建築面積提高到 平方米以上(含地下面積)。若因政府規劃審批等原因導致變動,應以規劃審批的實際面積為準。(近期此區域現房銷售均價為 萬元/㎡)
(三)合作模式:
1、本項目的建築面積以建設規劃部門批複為準,雙方商定:由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設計和建設資金,待小區建成後雙方按照甲方佔40%,乙方佔60%比例分配房產或房產銷售收入。
2、關於土地增容及報建相關的手續費用問題:由於甲方目前流動資金緊缺,上述土地的增容費及報建費暫由乙方墊付,以後按雙方占股比例分攤。
(四)具體操作步驟:
1、本協議簽訂後兩天內,乙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給甲方作為協議履約金,本協議即生效,合作關係成立。
2、本協議生效後,乙方預借人民幣300萬元給甲方用於處理遺留問題,以後從甲方分得的房產中扣抵。
3、在撤銷法院原裁定書或按乙方要求重新裁定至新公司名下後,雙方按合作協議約定(即由乙方投入建設資金,並負責施工,直到房屋建成銷售)。
(五)甲方務必協同乙方在該協議生效後4個月內處理好相關遺留問題並完成報建工作,儘快動工興建。
(六)特別約定:
上述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履約金及借款共人民幣500萬元,甲方同意以甲方在該合作項目中的40%股權或者以甲方在該土地項目中的權益作為抵押和擔保,如甲方在收到乙方上述款項後又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好遺留問題,致使乙方拿不到該項目,則乙方有權參與處置該項目,即收回500萬元並且以便及時補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七)其他未盡事宜待後由雙方另行協商在簽訂正式合作合同時一併補充完善。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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