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歧視盲人和導盲犬,Uber 在 2014 年被起訴。在這起案件僵持了 2 年之後,Uber 願意支付 260 萬美元的和解金。不過這起案件並沒有因此結束。Uber 現在宣布將這名盲人婦女額外支付 110 萬美元,因為她表示因為拒載錯過了工作、生日慶祝派對、聖誕節前夕的教堂服務,她和她的導盲犬被拒載共計 14 次,其中一些發生在 Uber 最終確定 2016 年的解決方案之後。

援引《舊金山紀事報》報道,仲裁員本周得出結論:「Uber 允許歧視殘疾乘客的司機繼續開車,而沒有受到懲戒」。仲裁員報告中的這句話也值得考慮。當 Uber 確實進行調查時,它的調查人員在某些情況下接受過培訓,指導司機找到拒絕乘車的非歧視性理由,有時甚至不顧歧視投訴,倡導讓司機繼續留在平台上。

而這起案件中的受害者 Lisa Irving 並不因此馬上成為百萬富翁了。仲裁員判給她 32.4 萬美元的賠償,其餘的(805313美元)將用於法律費用,包括律師費。她向《紀事報》講述了她的狗和她的回憶,包括有一次確實有司機來接她,然後對車上有狗的事情大發雷霆,並威脅說要把它們留在路邊。她說她至少被拒絕了 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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