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教室-地理教室-數字化史地教室建設解決方案
一、地理功能
地理教室是開展初中地理教學及實踐活動的場所。
地理教室需滿足初中地理教學及實踐活動的要求,提供多樣化的現代教育技術,提供圖像、標本、模型等課程資源,以呈現地理事物和現象的時空差異及其演變,落實地理觀察、地理觀測、地理演示、地理實驗和製作等教學與實踐的要求。

二、要求
基於初中地理學科學習特點,在地理教室中營造安全、實用、富有科技和文化內涵的地理學習環境,有助於地理教學和實踐活動的開展,滿足學生觀察體驗、實踐探究、合作學習等多樣化學習需求。
(一)選址
地理教室宜鄰近氣象觀測站、天文觀測站等場所設置。有條件的學校宜鄰近地理教室設置器材室。
(二)面積
地理教室的使用面積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GB 50099 中的有關規定。
(三)布局
1.功能區域
地理教室宜設置教學活動區、交流觀摩區、信息查詢區、作品展示區等。各區域可獨立設置,也可混合布置。
2.布局要求
室內設備布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GB 50099 中 5.1 和 5.2 的相關規定。
(1)書寫板下沿與講檯面的垂直距離宜為 1.00m~1.10m。
(2)沿牆布置的課桌端部與牆面或壁柱、管道等牆面突出物的凈距不宜小於 0.15m。
(3)課桌椅、櫥櫃等應根據不同教學模式的需求進行布局,確保不影響室內空間和走道的安全。課桌椅在縱橫排列時,應符合如下要求:
課桌椅的排距不宜小於 0.90m。最前排課桌椅的前沿與前方書寫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小於 2.20m;最後排課桌的後沿與前方書寫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大於 9.00m;前排邊座座椅與書寫板遠端的水平視角不應小於 30°。最後排桌椅之後應設橫向疏散走道;自最後排課桌後沿至後牆面或固定傢具的凈距不應小於1.10m。室內縱向走道寬度不應小於 0.60m。
(四)環境
1.通風與空氣調節:室內應採取有效的通風措施,優先採用自然通風。採用機械通風時,新風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的有關規定。
2.採光:室內採光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採光設計標準》GB/T 50033 的有關規定。學生桌面採光係數不小於 2.0%。窗戶宜安裝雙層窗帘,裡層為遮光通風簾,外層為彩色噴繪窗帘。
3.照明:室內照明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有關規定。桌面維持平均照度不應小於 300lx,照度均勻度不小於 0.7。書寫板面維持平均照度不小於 500lx,照度均勻度不小於 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於 9W/㎡,眩光值不大於 16,顯色指數不小於 80。
4.噪聲控制:室內噪聲控制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 50118 的有關規定。
(五) 基礎設施
1.牆地面:地面應採用耐磨、防滑、防塵、易清潔材料,應有防潮處理。牆面應預留空調管洞。
2.強電:室內電源插座、空調電源插座與照明用電應分設不同支路。電源插座應採用安全型,電源插座數量及位置滿足教學設備配置使用需求。
3.弱電:室內應覆蓋無線網絡,預留網絡、廣播、有線電視端口,端口數量和位置按設計要求配置。
三、歷史功能
歷史教室是開展初中歷史教學活動的場所。
歷史教室需滿足初中歷史教學要求,充分運用現代教育技術,藉助歷史圖文及數字化課程資源,為學生提供獲取、比較、分析、綜合歷史信息,交流、展示學習成果的平台。通過完善學史方式、優化學史過程、豐富學史經歷,促進學生掌握歷史知識,習得史學思想方法,引導教師及時、有效指導教學,落實歷史學科育人價值目標。
四、要求
基於初中歷史學科學習特點,在歷史教室中營造安全、實用、富有歷史文化氣息的學習環境,裝修上可結合學校自身特點採用不同風格,內容布置可突出不同歷史時期的時代特徵和區域鄉土特色,滿足學生激趣質疑、觀察體驗、實踐探究、合作學習等多樣化學習需求。
(一)選址
歷史教室宜鄰近學校圖書館設置。
(二)面積
歷史教室的使用面積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GB 50099 中的有關規定。
(三)布局
1.功能區域
歷史教室宜設置教學活動區、信息查詢區、成果展示區以及具有鄉土(社區)歷史內涵的學習或展示區域。各區域可獨立設置,也可混合布置。
2.布局要求
室內設備布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範》GB 50099 中 5.1 和 5.2 的相關規定。
(1)書寫板下沿與講檯面的垂直距離宜為 1.00m~1.10m。
(2)沿牆布置的課桌端部與牆面或壁柱、管道等牆面突出物的凈距不宜小於 0.15m;
(3)課桌椅、櫥櫃等應根據不同教學模式的需求進行布局,確保不影響室內空間和走道的安全。課桌椅在縱橫排列時,應符合如下要求:
課桌椅的排距不宜小於 0.90m。最前排課桌椅的前沿與前方書寫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小於 2.20m;最後排課桌的後沿與前方書寫板的水平距離不宜大於 9.00m;前排邊座座椅與書寫板遠端的水平視角不應小於 30°。最後排課桌椅之後應設橫向疏散走道;自最後排課桌後沿至後牆面或固定傢具的凈距不應小於 1.10m。室內縱向走道寬度不應小於 0.60m。教室兩側及後部的牆面設置開放式書架和數碼相框等。
(四)環境
1.通風與空氣調節:室內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室內應採取有效的通風措施,優先採用自然通風。採用機械通風時,新風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的有關規定。
2.採光:室內採光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採光設計標準》GB/T 50033 的有關規定。桌面採光係數不小於 2.0%。窗戶應安裝窗帘。
3.照明:室內照明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有關規定。桌面維持平均照度不應小於 300lx,照度均勻度不小於 0.7。書寫板面維持平均照度不小於 500lx,照度均勻度不小於 0.8。照明功率密度不大於 9W/㎡,眩光值不大於 16,顯色指數不小於 80。
4.噪聲控制:室內噪聲控制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 50118 的有關規定。
(五)基礎設施
1.牆地面:地面應採用耐磨、防滑、防塵、易清潔材料,應有防潮處理。牆面平整,便於情境布置。牆面應預留空調管洞。
2.強電:室內電源插座、空調電源插座與照明用電應分設不同支路。電源插座應採用安全型,電源插座數量及位置滿足教學設備配置使用需求。
3.弱電:室內應覆蓋無線網絡,預留網絡、廣播、有線電視端口,端口數量和位置按設計要求配置。
五、設備配置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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