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在運行過程中打電話、機艙內打開安全門、強佔座位……前,記者從溫州機場警方了解到,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今年以來,已有多名乘客因在飛機上做了違法事情被機場警方處理,有的被罰款200元,有的被行政拘留15天。
日前,《民航法》修訂徵求意見稿發佈,辱罵機組人員、強行佔座、違規使用手機等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擬最高罰款5萬元。
2名乘客強佔頭等艙座位

案例:本月上旬,溫州飛往北京的某航班因天氣原因延誤。後來,飛機終於可以起飛滑向跑道時,機組人員發現,原本坐在經濟艙的兩名男子卻坐到了頭等艙。機組人員要求他們回到原座位,但兩人稱,坐頭等艙是延誤的補償,拒絕回到經濟艙。
處罰:機組人員多次勸說無果後,機長只好將飛機滑迴廊橋,造成飛機再次延誤。之後,機場警方接到報警趕到現場,將兩名男子帶走,經調查這兩名男子均30多歲,分別來自樂清和黑龍江。由於兩人的行為擾亂了航空器秩序,後被警方處5天的拘留。
解讀:
業內人士介紹,飛機在起飛前,機場配載室會根據旅客人數、行李重量、貨物重量、航程所需油量、飛機自重等,計算出飛機的最大起飛重量、最大落地重量等重要數據,再計算出飛機平衡中心,做成載重平衡表交給機長。機長會根據配載表,調整飛機襟翼、水平尾翼的角度以及油門的大小,達到起飛要求。上述兩男子的行為無疑擾亂了載重平衡。
打開安全門看外面有沒有下雨

案例:機艙安全門是飛機上的應急出口門。在飛機起飛前,乘務員會將有關注意事項詳細告訴乘客。記者從機場警方了解到,日前在武漢至溫州的一個航班上,有乘客擅自打開了安全門。該航班於事發當天中午11點許抵達溫州機場,飛機停靠廊橋後,坐在安全門處的一名乘客聽說溫州有雨。為了了解機艙外的雨有多大,這名乘客打開了安全門。
處罰:機組人員立即報警,飛機被延誤1個多小時。隨後,機場公安將這名乘客帶走。據介紹,這名乘客40多歲,瑞安人。由於他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被警方處以15天的拘留。有關人士稱,所幸該乘客的行為沒有造成安全門損壞,如果損壞了飛機安全門或滑梯,該乘客還將面臨巨額索賠。
解讀:
乘客在坐飛機時,一旦擅自打開安全門,一旦造成安全門或滑梯損壞,後果嚴重。在飛行過程中,安全門是否會打開?某航空公司的專業人士說,飛機在飛行過程中,艙內和艙外有壓力差,安全門無法打開。
起飛及落地滑行時 一男子兩次打電話

案例:乘客登機後,機組人員會通過廣播,要求乘客關閉通訊設備。每當這個時候,乘客應配合,立即關閉手機。
但在今年3月份,從外地飛往溫州的某個航班上,一名乘客在起飛前的滑行過程中,用手機打電話,機組人員當場予以勸阻。當飛機抵達溫州,在地面滑行時,該乘客再次用手機打電話。
處罰:機組人員只好向警方報警。據了解,這名乘客被警方批評教育,並處罰200元的處罰。
解讀:
一位資深機長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飛機在運行過程中,機組與地面的聯繫手段是無線電波,如果乘客使用手機,手機的頻段(電磁波)會影響到飛機導航或通訊,因此禁止乘客在飛機運行過程中使用手機。
今後,這些行為將被「重拳」處理。據新華網報道,《中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揭開面紗。此次修訂對78個法律條文進行了修訂或刪除,新增24條。特別突出強化航空安全。徵求意見稿嚴禁14種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包括在航空器內使用手機、吸煙、搶佔座位;強行闖入航空器、機場或者航空設施場所,沖闖航空器駕駛艙,強行攔截航空器;謊報險情、製造混亂、散布諸如危害飛行安全的虛假信息;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航空器設備以及機場內其他航空設施設備,強行打開飛行中航空器應急艙門等。
針對上述非法干擾行為,徵求意見稿規定,尚不夠刑事處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罰款金額可以增加至5萬元人民幣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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