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企業都採用KPI指標衡量一個單位的管理績效,績效結果與單位領導的業績掛鈎。
採用KPI管理單位績效是現代企業的通用做法,無可厚非,但是設計說明樣的KPI需要各企業的經營管理部門花心思去設計,本人通過對很多企業的管理KPI研究,覺得採用「人均產值」來衡量效率指標不合適,具體理由如下:
首先,我們了解一下定義
人均產值=一個時間周期內銷售產值(萬元)/周期內的用工人數(人),一個時間周期通常為月度或者年度。
這樣一個貌似很合理的效率指標,近些年越來越跑偏了,我們先看一個整車的改裝企業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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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整車改裝企業呢?
就是從整車廠把底盤車買來,然後按照客戶需求(用途)增加車廂或者車罐等,按說這樣一類企業的產值為一個周期內增加的車廂或者車罐等增值部分產值,
然後除以周期內的用工人數才合理,但是很多企業不是這樣統計的見(表1-1),是把自己的增值部分+買來的底盤車產值,這樣就誇大了自己的業績,掩蓋了企業真實實力。

也許有人說只要統計口徑一致,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其實不然,這樣的統計第一數據不真實,底盤車價格高低不一,對企業本身來講會造成效率指標忽高忽低,異常分析會跑偏;
再者對社會來講底盤車產值整車企業出廠已經統計過了,改裝企業再統計一次,造成重複計算,統計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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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個零部件企業吧:
零部件企業的主要業務是:原材料進廠,通過人、機等一系列的製造過程交付出合格的產品到主機廠或者配套企業的過程。
傳統效率指標用人均產值來統計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近年來隨着人工成本的增加,大量的零部件企業拿着產品路線開始走外委加工方式了,
那麼問題來了:零部件企業為了控制外委廠家生產,經常會控制原材料,就是外委廠只賺取加工費,原材料由零部件企業提供。
零部件企業買進原材料到賣給外委廠計算第一次產值,到外委廠加工成品買回來再賣出廠計算第二次產值,具體見(表1-2),這樣的統計造成的結果等同於第一個案例。

以上兩個案例說明,大家應該理解採用人均產值來衡量生產效率,不同的統計方法帶來的弊端了吧。
其實零部件企業我們採用JPMH(人均單位小時產出)、JPH(單位小時產出);裝配企業採用STR來衡量效率指標是比較合適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具體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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