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明文規定,不知道阿里雲是忽略了還是無視掉了,在發現重大漏洞後未按照明確要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直接報給了外國開源組織基金會,就沒有然後了,半個月後,行業組織公布了安全報告,我們的主管部門才知道,漏洞危機下,全國裸奔2周。
最終,阿里雲被管理部門重罰,暫停網絡安全威脅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單位6個月。
今天和大家聊一下,這個事到底咋回事?是什麼性質?對阿里雲會產生什麼影響。

如果是從事網絡安全相關的工作,一定在知道前段時間爆出的一個重大漏洞,阿帕奇(Apache)Log4j2組件安全漏洞,因為它的使用範圍太大了,漏洞被利用的後果也非常嚴重。
然而,真正的問題在於,這個漏洞是阿里雲的一名安全工程師發現的。但阿里雲直接將漏洞上報給了行業組織,應不應該上報?應該。
但是,先不說你未按流程上報,你至少也得和主管部門通個氣吧?作為共享平台合作單位,也應該及時上報給國家的網絡安全威脅和漏洞信息共享平台,何況主管部門有明文規定,今年9月1日才開始實施的新政策。

要不然,我們國家建設這個平台幹嘛?阿里雲作為合作單位,明明最早發現,卻不說,這相當於是對兄弟們的背刺,因為漏洞有除阿里雲之外的其他人得知了。也就是說,在漏洞被修復前,很可能被其他人利用,況且還是個外國組織。那麼同作為共享平台合作單位的兄弟們裸奔了兩周,你至少告知一下嘛。
再說流程上的事。
阿里雲作為中國網絡安全威脅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單位,而且是重量級的,又是國內遙遙領先的雲公司,說它不知道有這個規定,我想是不可能的,但是卻直接無視掉了。
什麼性質呢?往小了說是阿里雲員工疏忽了。往大了說,就是公司不重視上級管理部門的規定,同時也是阿里雲內部的管理問題,並非技術問題。反而,技術團隊能首先發現嚴重漏洞,恰恰證明研發能力強。

上級管理部門的處罰內容中,點名批評了直接向國外CVE報送的Log4j2漏洞的那個安全專家,卻沒有對安全研發人員做任何點名和批評,就可以看出來問題在哪。
阿里雲的漏洞管理流程和上報機制是存在問題的,我並不清楚其內部的具體規定,但是,阿里雲這麼大的企業,應該是有相應評價體系的,也許就是發現的漏洞獲得某些組織的確認,便可以獲得某些激勵。
這叫什麼?不重視,不當回事。
對於阿里來說,這次的處罰還是會造成一定影響的。首要的就是客戶或者是意向客戶的流失,當前的雲市場競爭已經非常激烈,阿里雲雖然遙遙領先,但是華為雲、騰訊雲等其他雲公司也在迅速增長。況且,當前正處於逐步加強信息安全的敏感時期,國資雲逐步成立。

阿里雲被上級主管部門公開處罰,點名批評。一定會影響客戶的採購決策。
不過,因為這次漏洞影響範圍巨大,阿里雲也是被當作典型被通報了,剛剛實施了新政策,就往槍口上撞,正好也整頓一下國內網絡安全方面的相關意識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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