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法的改革從1980年到2018年經歷了四次歷史性的變革,個稅起征點從1980年的800元到201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5000元,也表明了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與我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本月應扣繳稅額 = (本月累計應扣預繳納稅所得額 * 預扣稅率 – 速算扣除數)- 累計減免稅額 – 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本月累計應扣預繳納稅所得額 = 累計收入 – 累計免稅收入 – 累計減除費用 – 累計專項扣除 –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 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5000*月份數
公式看的蠻複雜,實際就相當於
個人所得稅計算明細=(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計算方法
個稅七級累進稅率表如下:

個人所得稅計算舉例1:
1)A姓員工,2021年1月工資30000元,所有扣除項合計3000元
1月預扣預繳稅額 =(30000-5000-3000)*3%-0 = 22000*3% = 660元
註:扣減費用和扣除項收入合計為22000元,從預扣稅率表中看出適用稅率為3%
2)2021年2月工資32000元,所有扣除項合計4000元
2月累計預扣預繳稅額 =(32000-5000-4000+22000)*10%-2520 = 45000* 10%-2520 = 1980元
註:2月應預扣預繳稅合計 = 本月累計 – 上月累計 = 1980–660 = 1320元
3)2021年3月工資35000元,所有扣除項合計6000元
3月累計預扣預繳稅額 =(35000-5000-6000+45000)*10%-2520 = 69000* 10%-2520 = 4380元
註:3月累計預扣預繳稅合計 = 本月累計 – 上月累計 = 4380-1980 = 2400元
個人所得稅計算舉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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