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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C語言中定義一個函數?
需要準備的材料分別有:電腦、C語言編譯器。
1、首先,打開C語言編譯器,新建一個初始.cpp文件,例如:test.cpp。
2、在test.cpp文件中,輸入C語言代碼:int fun(){return 1;}。
3、編譯器運行test.cpp文件,此時成功調用fun()函數輸出了內容。
怎麼用C語言自定義函數
有些自定義函數可能會被頻繁的調用,所以寫在一個C文件里是不太方便的。應該把這些自定義的函數寫在一個C文件里,同時在一個頭文件.h文件里聲明。主函數可以通過引用該頭文件然後調用需要的自定義函數。
舉例如下:
1. 在頭文件(.h)里聲明自定義函數,定義用戶寫的函數;
2. 在一個C語言文件里寫下自定義函數的實現方式,可以寫在主函數前,也可在主函數後(需在頭文件前聲明函數);
3. 在主函數中調用自定義函數,別忘了頭文件的聲明;
4. 最後編譯所有的涉及到的C文件;
#include stdio.h
void number(int);
int main()
{
for(int i = 0;i10;i++)
{
number(i);
在C語言中怎樣定義一個新的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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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 函數調用的一般形式
在程序中是通過對函數的調用來執行函數體的,其過程與其它語言的子程序調用相似。
C語言中,函數調用的一般形式為:
函數名(實際參數表)
對無參函數調用時則無實際參數表。實際參數表中的參數可以是常數,變量或其它構造類型數據及表達式。各實參之間用逗號分隔。
20.4.2 函數調用的方式
在C語言中,可以用以下幾種方式調用函數:
1. 函數表達式:函數作為表達式中的一項出現在表達式中,以函數返回值參與表達式的運算。這種方式要求函數是有返回值的。例如:z=max(x,y)是一個賦值表達式,把max的返回值賦予變量z。
2. 函數語句:函數調用的一般形式加上分號即構成函數語句。例如: printf (“%d”,a);scanf (“%d”,b);都是以函數語句的方式調用函數。
3. 函數實參:函數作為另一個函數調用的實際參數出現。這種情況是把該函數的返回值作為實參進行傳送,因此要求該函數必須是有返回值的。例如: printf(“%d”,max(x,y)); 即是把max調用的返回值又作為printf函數的實參來使用的。在函數調用中還應該注意的一個問題是求值順序的問題。所謂求值順序是指對實參表中各量是自左至右使用呢,還是自右至左使用。對此,各系統的規定不一定相同。介紹printf 函數時已提到過,這裡從函數調用的角度再強調一下。
【例8.3】
main()
{
int i=8;
printf(“%d\n%d\n%d\n%d\n”,++i,–i,i++,i–);
}
如按照從右至左的順序求值。運行結果應為:
8
7
7
8
如對printf語句中的++i,–i,i++,i–從左至右求值,結果應為:
9
8
8
9
應特別注意的是,無論是從左至右求值, 還是自右至左求值,其輸出順序都是不變的, 即輸出順序總是和實參表中實參的順序相同。由於Turbo C現定是自右至左求值,所以結果為8,7,7,8。上述問題如還不理解,上機一試就明白了。
20.4.3 被調用函數的聲明和函數原型
在主調函數中調用某函數之前應對該被調函數進行說明(聲明),這與使用變量之前要先進行變量說明是一樣的。在主調函數中對被調函數作說明的目的是使編譯系統知道被調函數返回值的類型,以便在主調函數中按此種類型對返回值作相應的處理。
其一般形式為:
類型說明符 被調函數名(類型 形參,類型 形參…);
或為:
類型說明符 被調函數名(類型,類型…);
括號內給出了形參的類型和形參名,或只給出形參類型。這便於編譯系統進行檢錯,以防止可能出現的錯誤。
例8.1 main函數中對max函數的說明為:
int max(int a,int b);
或寫為:
int max(int,int);
C語言中又規定在以下幾種情況時可以省去主調函數中對被調函數的函數說明。
1) 如果被調函數的返回值是整型或字符型時,可以不對被調函數作說明,而直接調用。這時系統將自動對被調函數返回值按整型處理。例8.2的主函數中未對函數s作說明而直接調用即屬此種情形。
2) 當被調函數的函數定義出現在主調函數之前時,在主調函數中也可以不對被調函數再作說明而直接調用。例如例8.1中,函數max的定義放在main 函數之前,因此可在main函數中省去對max函數的函數說明int max(int a,int b)。
3) 如在所有函數定義之前,在函數外預先說明了各個函數的類型,則在以後的各主調函數中,可不再對被調函數作說明。例如:
char str(int a);
float f(float b);
main()
{
……
}
char str(int a)
{
……
}
float f(float b)
{
……
}
其中第一,二行對str函數和f函數預先作了說明。因此在以後各函數中無須對str和f函數再作說明就可直接調用。
4) 對庫函數的調用不需要再作說明,但必須把該函數的頭文件用include命令包含在源文件前部。
如何用c語言定義一個函數
函數是用戶與程序的接口,在定義一個函數前,首先要清楚以下三個問題。1) 函數的功能實現及算法選擇。算法選擇會在後續文章詳細講解,本節重點關注函數的功能實現。一般選取能體現函數功能的函數名,且見名知意,如求和函數的函數名可取為 add,求最大值的函數名可取為 max,排序函數可取名為 sort 等。2) 需要用戶傳給該函數哪些參數、什麼類型,即函數參數。3) 函數執行完後返回給調用者的參數及類型,即函數返回值類型。函教定義格式函數定義的一般格式為:返回類型 函數名 (類型參數1,類型參數2,…){函數體}也可以不含參數,不含參數時,參數表中可寫關鍵字 void 或省略,為規範起見,教程中對沒有參數的函數,參數表中統一寫 void。例如:類型 函數名 (){函數體}等價於:類型 函數名 (void) //建議的書寫方式{函數體}如果該函數沒有返回類型,則為 void 類型。例如:void add (int x,int y){printf (“sum=%d\n”, x+y);}除了 void 類型外,在函數體中,均需要顯式使用 return 語句返回對應的表達式的值。函教返回值函數的值是指調用函數結束時,執行函數體所得並返回給主調函數的值。 關於函數返回值說明如下。1) 帶返回值的函數,其值一般使用 return 語句返回給調用者。其格式為:return 表達式;或者return (表達式);例如:int add (int a, int b){return (a + b); //return 後為表達式}函數可以含一個或多個 return 語句,但每次調用時只能執行其中一個 return 語句。例如,求整數絕對值的函數:int f (int n) //含多個return語句,但每次調用只執行一個{if (n = 0)return n;elsereturn -n;}
c語言如何定義一個函數
C語言中定義一個函數特別簡單:函數名,加上(),再加上函數體就可以。給你一個特小的例子:
func()
{
}
原創文章,作者:小藍,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k/n/185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