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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什麼是類和對象
類就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在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語言中,類是對一類「事物」的屬性與行為的抽象。舉一個例子說明下類,比如Person(人)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姓名、身高、體重」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
Java語言中對類Person的定義往往如下: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屬性:姓名
private int height; //屬性:身高
private int weight; //屬性:體重
public Person()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
this.name = name;
this.height = height;
this.weight = weight;
}
//… some methods…
public void doSth() { //行為:
//… do something
}}
Java中的類
類可以看成是創建Java對象的模板。
通過下面一個簡單的類來理解下Java中類的定義:
public class Dog{
String breed; int age; String color; void barking(){
}
void hungry(){
}
void sleeping(){
}}
一個類可以包含以下類型變量:
局部變量: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定義的變量被稱為局部變量。變量聲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結束後,變量就會自動銷毀。
成員變量:成員變量是定義在類中,方法體之外的變量。這種變量在創建對象的時候實例化。成員變量可以被類中方法、構造方法和特定類的語句塊訪問。
類變量:類變量也聲明在類中,方法體之外,但必須聲明為static類型。
一個類可以擁有多個方法,在上面的例子中:barking()、hungry()和sleeping()都是Dog類的方法。
什麼是Java中的對象?
在Java當中,對象是一個類的實體。比如說我們定義了一個Person類,很抽象,可能是若干人的集合。但是當我們將至實例化後,例如Liming可能就是Person類中的一個對象。
對象實現了一些相關的數據和算法的封裝。
對象變量就是用來接受某個類的對象的。
比如,我們用new運算符聲明一個Person類的對象。new Person()。這時候,系統中就開闢了一塊內存給這個對象。但是,這個對象我們不知道他的稱呼。而對象變量可以讓我們方便的調用生成的對象。
比如,Person liming;這一句是聲明了一個對象變量,但是,liming畢竟只是一個能夠容納Person類的對象的變量,而不是一個對象。此時你如果用liming.toString()就是錯誤的。一旦你將liming這個變量初始化:liming=new Person();就可以用liming.toString()了。
方法就是函數。
JAVA中的對象究竟是啥啊!
首先有類才有對象,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實例;一般我們都把類理解為一個模板,對象是由模板產生的真正存在的東西,比如一個Car的類,那麼這個類就可以看做生產Car的模板,你用這個類產生的實例就可以看做是一輛車了;在java程序裏面,我們不是直接操作對象的,而是拿到對象在內存裏面的地址,這個地址就是對象的引用,我們操作這個地址就好像是在操作這個對象一樣;這是我自己的理解,希望能幫助到你!
java面向對象如何創建對象?
java作為互聯網編程中使用範圍最廣泛的編程語言之一,我們有許多的知識是需要掌握學習的,今天java課程培訓機構就給大家分析講解一下java面向對象的編程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創建對象的模式有以下幾種:
一.工廠模式
工廠模式抽象了具體對象的過程,用函數來封裝以特ing接口創建對象的細節。
如下:
functioncreateAnimal(name,age){
varo=newObject();
o.name=name;
o.age=age;
o.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o;
}
varcat=createAnimal(“cat”,12);
vardog=createAnimal(“dog”,3);
工廠模式雖然解決了創建多個相似兌現過的問題,但是卻沒有解決對象識別的問題。
二.構造函數模式
構造函數模式可以創建特定類型的對象。
functionAnimal(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cat=newAnimal(“cat”,12);
vardog=newAnimal(“dog”,3);
可以使用對象的constructor屬性或instanceof操作符來標識對象類型。
cat.constructor==Animal//true
catinstanceofAnimal//true
三.原型模式
每個函數都有一個prototype(原型)屬性。這個屬性是一個指針,指向一個對象,而這個對象的用途是包含可以由特定類型的所有實例共享的屬性和方法。
使用原型對象的好處是,可以讓所有對象實例共享它所包含的屬性和方法。
functionAnimal(){}
Animal.prototype.name=”animal”;
Animal.prototype.age=1;
Animal.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test1=newAnimal();
test1.sayName();//”animal”
vartest2=newAnimal();
test2.sayName();//”animal”
alert(test1.sayName===test2.sayName);//true
或者:
functionAnimal(){}
Animal.prototype={
constructor:Animal,
name:”animal”,
age:1,
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原型中所有屬性是被很多實例共享的,通過在實例上添加一個同名屬性,可以隱藏原型中的對應屬性。但是,對於包含引用類型值的屬性來說,問題就比較明顯了。
什麼是java的對象
所謂對象就是真實世界中的實體,對象與實體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說現實世界中每一個實體都是一個對象,它是一種具體的概念。
類是具備某些共同特徵的實體的集合,它是一種抽象的概念,用程序設計的語言來說,類是一種抽象的數據類型,它是對所具有相同特徵實體的抽象。
類與對象的關係:
類是對象的集合,對象是類的實例;對象是通過newclassName產生的,用來調用類的方法;類的構造方法.。
用一個例子給你說明一下他們的關係:
比如「人類」就是一個類,那麼具體的某個人「張三」就是「人類」這個類的對象,而「名字、年齡」等信息就是對象的屬性,人的動作比如「吃飯、穿衣」等就是對象的方法。總之類就是有相同特徵的事物的集合,而對象就是類的一個具體實例。同時類有多態和繼承,例如「人類」可以分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那麼「男人、女人」就是「人類」的子類等等。一樓的說「轎車」是一個實例化,我覺得有點不妥,「轎車」應該是「車」的一個子類,例如「車牌號是***的轎車」才是一個對象。方法是被對象調用的比如「張三.穿衣()」,用static修飾的方法是靜態的方法或稱為共享方法,一般用類名直接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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