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境外投資方式是什麼?
外貿 4
企業境外投資方式是什麼?
1、我國允許企業境外投資所涉的領域。從目前國家的宏觀經濟指導看,我國企業海外投資涉及的行業從初期集中在貿易方面發展到資源開發、工農業生產及加工、工程承包、裝配企業、交通運輸、金融保險、醫療衛生、旅遊及餐飲業等領域。
2、境外投資的法律組織形式。投資的組織形式應該屬於投資所在國的主權管轄範圍,應依照該國關於投資的法律規定辦理。但是,無論在何國投資,從控制法律風險及限制和減少經濟責任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形式無疑是最佳的方式。
3、離岸公司方式。迫於國際社會壓力,「離岸公司天堂」已着手對其登記管理方法進行改革。但是,選擇英屬維爾京,開曼,香港、巴哈馬、塞舍爾、特拉華州等仍然呈上升趨勢。據統計,近年來中國香港、維爾京群島和美國是外資直接進入中國內地最多的國家和地區。尤其是,近年來國內不少民營企業為達到境外上市的目的,採用曲線的方式,迅速成為證券市場上的亮點。
4、企業併購方式。企業併購一般不外乎擴大市場份額、排擠競爭對手、提高利潤率、分散投資風險、爭取某個品牌等等。對於中國企業來講,還有取得現成的銷售渠道、躲避歐美貿易壁壘(反傾銷措施、配額限制)、利用歐美的高水平勞動力等目的。例如2002年9月TCL收購德國施耐德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取得該公司的品牌和銷售渠道。併購的最基本形式是股權轉讓(share deal) 和資產轉讓(asset deal)。併購中的股權轉讓區別於一般股權轉讓之處在於,併購的股權轉讓是轉讓企業的全部股權或絕大部分股權,使收購者事實上成為企業的新所有者。而資產轉讓則是將企業(以小型企業為主)或企業的某部分作為物產予以轉讓。2024-05-25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