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對居民的跨境進口有什麼政策規定?
中國海關對居民的跨境進口有什麼政策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進出口貨物的申報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及國家進出口管理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中的”申報”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依照《海關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地點,採用電子數據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形式,向海關報告實際進出口貨物的情況,並且接受海關審核的行為。
第三條 除另有規定外,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其委託的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各類進出口貨物的申報手續,均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可以自行向海關申報,也可以委託報關企業向海關申報。
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應當預先在海關依法辦理登記註冊。
第五條 申報採用電子數據報關單申報形式和紙質報關單申報形式。電子數據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均具有法律效力。
電子數據報關單申報形式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 受委託的報關企業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的要求向海關傳送報關單電子數據並且備齊隨附單證的申報方式。
紙質報關單申報形式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按照海關的規定填製紙質報關單,備齊隨附單證,向海關當面遞交的申報方式。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應當以電子數據報關單形式向海關申報,與隨附單證一併遞交的紙質報關單的內容應當與電子數據報關單一致;特殊情況下經海關同意,允許先採用紙質報關單形式申報,電子數據事後補報,補報的電子數據應當與紙質報關單內容一致。在向未使用海關信息化管理系統作業的海關申報時可以採用紙質報關單申報形式。
第六條 為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辦理申報手續的人員,應當
2024-05-2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