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外貿 3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一、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會計分錄:
1、代收跨境電商綜合稅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代繳綜合稅
2、向徵稅機關上繳稅款
借:其他應付款-代收代繳綜合稅
貸:銀行存款
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適用於從其他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範圍內的以下商品:
1、所有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能夠實現交易、支付、物流電子信息「三單」比對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2、未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遞、郵政企業能夠統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並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8)跨境電商商業發票擴展資料
根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個人單筆交易限值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
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徵稅。
計算規則如下:
稅費 = 購買單價 × 件數 × 跨境電商綜合稅率
跨境電商綜合稅率 =(消費稅率 + 增值稅率)/(1 – 消費稅率)× 70%
2024-07-19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