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轉讓股份,是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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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轉讓股份,是屬於違法行為?
公司股東私下轉讓股份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沒有與公司其他股東協商達成一致時不能私自轉讓股份的,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權轉讓必須經過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才是合法的股權轉讓,而且沒有股東會關於股權轉讓的同意的決議書,工商局也不會給他辦理工商股權變更手續的 。
根據《公司法》 第十六條 :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過。
但是,在法律實踐中,公司股東完全不了解公司章程的內容並非個案,這導致他們在對擔保承擔責任時仍然感到困惑和無知。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由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
一、接受公司擔保的債權人是公司的原股東並因股權轉讓而退出公司的,公司應當向原股東提供股權轉讓的擔保效力。
二,公司的兩個原股東,一方退出,另一方成為唯一股東,為公司為股權轉讓支付給退出股東提供效力的保證。
三、確認一人公司為其股東提供的外部擔保的有效性。
四、最高法院就最近個案觀點:股權轉讓發生在股東之間,並約定所屬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持肯定觀點 。
五、公司法解釋四就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的效力問題有無新規定及傾向 。
2024-06-04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