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構外部供應鏈,充分利用國際鏈避稅手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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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構外部供應鏈,充分利用國際鏈避稅手段有哪些
重構外部供應鏈,充分利用國際鏈避稅是沒有手段可言的;原因是因為避稅雖然沒有違反現有法律法規,但其危害性卻不能忽視。主要危害性有:
1、避稅行為直接導致了國家稅收收入的減少。
2、侵犯了稅收法律法規的立法意圖,使其公正性、嚴肅性受到影響。
3、避稅行為的出現對於社會公德及道德造成不良侵害,使誠信納稅受到威脅,造成守法經營在市場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
(3)跨境電商重構外貿供應鏈擴展資料:
我國外商投資企業的避稅行為,主要表現為通過轉讓定價進行避稅。轉讓定價是指跨國公司人為地提高或壓倒交易價格,通過所參股的關聯企業,把利潤從高稅區轉移到低稅區或避稅地,以此達到不納稅或少納稅的目的。
對避稅行為的規制,我國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交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所得額。
利用稅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稅法中的選擇性條文如增值稅購進扣稅的環節不同,房產稅的計稅方法(從租從價)不同;利用稅法條文的不一致、不嚴密,如對起征點、免徵額等;還有利用一些優惠政策沒有規定明確期限的,如投資能源、交通以及老少邊窮地區再投資退稅等,無時間限制。
2024-06-04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