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婚姻離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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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婚姻離婚問題
離婚可抄立刻於國內或香港辧理襲,以國內辧,手續較易,所需費用較便宜很多,香港並沒規定要領身份證後滿兩年才可申請離婚,不是的,可馬上離,但不管於國內或香港辧離婚,最重要間題是你朋友的丈夫,現在同意離婚,那手續很快易,如丈夫不同意,那就辧離婚較麻煩,需花費較長時間及手績及費用,才能離得成,你轉告你朋友,是否堅決要與丈夫立刻離婚?如是,請她聯繫丈夫,請丈夫回國內一次,辧理離婚手續,最重要是她跟丈夫保證在離婚協議中,不要求任何金錢或其他補償,甚且不用丈夫以後付養小孩的生活費,以換取丈夫同意離婚,那離婚手續就可順利進行,她丈夫地樂得配合,順利離婚,後可自由與另外那女人雙宿雙棲了,又我明白你朋友有不甘心,是否想領到香港身份證或永久身份證才願意離婚?但她這想法不切實際,沒有她丈夫簽名擔保,她以後是不能得到香港入境處批淮在香港居留,不能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而她丈夫既不負丈夫責任,又怎會理她,認為她最好永遠都不能在香港 , 我已詳答,由你朋友決定怎做?但有一件事你可決定,花了我太多時間去答這題,是否值得追加分鼓勵我呢?
2024-06-04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