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人肉搜索的影響「2020有微信號能人肉搜索嗎」

導讀:人肉搜索,是以互聯網為媒介,在逐個甄別基於人工方式搜索的信息的基礎上,通過匿名知情人公開資料等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體性搜索行為。那麼,人肉搜索是違法行為嗎?人肉搜索會造成哪些侵權?“人肉搜索”受害者要如何維權?

人肉搜索是違法行為嗎?

2019年人肉搜索是違法行為嗎?人肉搜索會造成哪些侵權?

人肉搜索的行為不合法,是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聯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18條規定‘不得擅自進行未經許可的計算機學校,篡改他人信息,冒用他人名義發出信息,侵犯他人隱私’。”

而事實上人肉搜索引擎從誕生起就不可避免地觸及到隱私問題,因此對於人肉搜索可能帶來的泄密、隱私侵犯等問題。

人肉搜索會造成哪些侵權?

2019年人肉搜索是違法行為嗎?人肉搜索會造成哪些侵權?

1、隱私權

人肉搜索更多情況下,侵犯的是隱私權。隱私權的內容包括隱私隱瞞權、隱私利用權、隱私維護權和隱私支配權。隱私權人有權隱瞞自己的隱私,其他任何人未經隱私權人同意都不得以披露、利用等方式和手段對他人隱私權進行干預,否則就構成了侵犯隱私權的行為。

2、名譽權

網絡有着高度的自由發言權,因而也造成了信息真假難分。不少網友在人肉搜索時都自認為是在“做好事”、“替天行道”,但是很多時候信息本身就是誹謗偽造的,人肉搜索使得事情放大,對受害人產生比較大的影響。

 3、姓名權、肖像權

如果人肉搜索曝光了受害人的網名,而又有證據證明該網名指向的對象為受害人時,也構成侵權。肖像權,是指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並排斥他人侵害的權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

“人肉搜索”受害者要如何維權?

2019年人肉搜索是違法行為嗎?人肉搜索會造成哪些侵權?

一、通知侵權網站停止侵權行為

受害人可以以書面形式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公示的方式向網絡服務提供者發出的通知,通知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通知人的姓名(名稱)和聯繫方式;

(二)要求採取必要措施的網絡地址或者足以準確定位侵權內容的相關信息;

(三)通知人要求刪除相關信息的理由。

二、到法院提起訴訟

(一)哪些法院有管轄權?

1、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

3、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終端設備所在地人民法院;

4、被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二)誰可以作為被告?

1、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

2、只起訴網絡用戶的,網絡用戶可以追加追加涉嫌侵權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為共同被告;

3、僅起訴網絡服務提供者,網絡服務提供者請求追加可以確定的網絡用戶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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