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採購審批流程「固定資產採購管理辦法」

固定資產購置管理制度,錢要用在刀刃上

第1條 為對企業固定資產的購置進行有效管理,降低購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所需機械設備的購置以及購建工程等。

第3條 編製固定資產採購計劃與預算。

1.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編製本部門的固定資產年度採購計劃,填制《固定資產新增計劃表》以及部門的《固定資產購置預算表》。在經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批准後,報資產管理部匯總。

2.資產管理部固定資產管理員對各部門上報的《固定資產新增計劃表》和《固定資產購置預算表》進行審核匯總,並據此編製企業的《固定資產購置預算表》,報財務部批準備案。

3.固定資產管理員審核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購置的原因。

(2)擬購入時間。

(3)擬購入數量。

(4)對於是由於現有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已到需新增的,應審核其相應的購入時間和實際折舊年限。

4.《固定資產新增計劃表》和《固定資產購置預算表》在經由資產管理部經理審核簽字後,交財務部。

5.財務部審閱並核對下一年度的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由財務總監簽字確認後,上交董事會審批,形成正式的下一年度《固定資產購置預算表》和《固定資產新增計劃表》,並在財務部和資產管理部歸檔保存。

6.企業各部門根據正式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划進行固定資產購置申請。

第4條 購置申請。

1.根據年度固定資產新增計劃以及實際的使用需要,各部門詳細填列《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提出固定資產購置申請。

2.申請表填制內容主要包括: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預算金額、主要製造廠商以及購置原因等。

3.《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由各部門購置申請人,報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若屬計劃外採購,還需遞交《計劃外固定資產購置說明》,對計劃外購置的原因進行詳細說明。

第5條 審核審批。

1.資產管理部固定資產管理員對使用部門提交的購置申請表進行審核。

2.審核的內容包括:購置金額大小,購置申請是否經由部門負責人合理審批,是否屬於計劃內購置等。

3.固定資產管理員審核後交資產管理部經理簽字確認,然後交財務部審核,財務總監和總裁按權限進行審批。

第6條 採購。

1.採購部根據批准的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進行採購,根據申請受理時間,對採購申請單連續編號。

2.採購過程中應注意以下6點。

(1)固定資產購置應堅持多方詢價(不少於三方)的原則,保證資產購置價格的合理性。

(2)單批購置固定資產金額達到××萬元以上採用公開招標採購,招標文件和成交合同交財務部備案。

(3)對不宜招投標的,應當進行市場調查和多渠道詢價,然後確定供貨商。

(4)採購人員在進行供貨商的選擇時,應着重考慮供貨商的資質、能力、信譽以及質量保證體系;同時,根據供貨廠商的報價函及其他書面資料填寫《固定資產供貨商綜合評估表》,書面記錄選擇過程,並根據價格、品質、交貨期、付款條件、廠商信譽以及歷史使用情況等選擇出最優者。

(5)在確定供貨商或者承包商後,由採購人員或有關負責人在授權的範圍內與之簽訂合同。

(6)合同應該明確規定購置固定資產的型號、性能、價格、質量要求、交貨期限、結算方式等,或者土建工程的結構、面積、工期、造價、質量標準等。

第7條 驗收。

採購部門接到供應商發來的機械設備,或者承包商發來的“竣工驗收通知單”後,通知資產管理部組織驗收。

1.工程部和使用部門一起對購置的機械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驗收,並開具驗收報告和驗收單。

2.大型設備和土建工程項目驗收。

(1)成立驗收委員會,驗收委員會由企業工程部、質檢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組成,並邀請銀行、城建、環保、土管、消防等機關參加,必要時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和相關專家參與。

(2)檢查驗收符合質量標準者,填制驗收合格的書面文件和“付款通知書”,通知財務部門結算價款。

第8條 移交。

1.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後,由資產管理部移交使用部門投入使用。

2.資產管理部開具一式三聯的固定資產調撥單,經資產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雙方簽字後,一聯由資產管理部留存,一聯交使用單位作為填制固定資產登記卡的依據,第三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手續。

第9條 結算付款。

財務部門審查驗收合格文件、付款通知書、供貨或承包合同、賬單、發票,審查無誤後,由固定資產會計開具付款憑證,出納與供應商或承包商辦理結算付款。

第10條 安裝。

1.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填制固定資產領用單,經總裁批准後領出。

2.購置合同中規定供應商負責安裝的,工程部協助供應商進行安裝;供應商不負責安裝的,由工程部負責安裝、調試,安裝調試合格後投入使用。同時將設備“領用單”送財務部門記賬。

第11條 記賬。

1.固定資產會計應當核對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是否相符,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及時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登記簿和開設固定資產登記卡。

2.登記完畢後應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並與原始憑證一併轉交總賬會計登記總分類賬。

3.總賬會計人員應當審查記賬憑證的對應關係是否合規,借、貸方金額是否一致。

4.根據記賬憑證直接或者匯總登記總分類賬。登記或匯總完畢,並在記賬憑證上簽名或蓋章,將憑證歸檔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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