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Python語言在廣泛應用的同時,也經常被人詬病其語法的靈活性和數據結構定義的不直觀。Python在內存分配和對象操作方面對C語言有很大的優勢。但是,Python的基礎數據結構,比如tuple、list、set等,在處理複雜的結構體時顯得十分不便。
這個時候,定義結構體就可以派上用場了。這篇文章將會介紹在Python中如何定義結構體。
二、Python中的結構體
1、用tuple定義結構體
Python中最基本的數據結構就是tuple。tuple是一種不可變序列,在定義結構體時也可以非常方便的使用。下面是一個例子:
person = ('Tom', 18, 'male', 'Beijing')
上面的代碼定義了一個person結構體,包括姓名、年齡、性別和籍貫四個元素。通過下標的方式,可以非常快速地獲取其中的數據:
name = person[0]
age = person[1]
gender = person[2]
hometown = person[3]
但是,使用tuple作為結構體定義存在一定的弊端。首先,tuple是不可變的,一旦定義了結構體之後就不能添加新的元素。這意味着如果我們需要向結構體中添加元素,就需要重新定義一個新的tuple,這消耗了大量的時間和空間。
其次,使用tuple的下標訪問元素的方式也不太方便。因為在實際應用中,我們常常需要根據元素的名稱而不是下標來獲取數據。這就需要我們提供另外一種更為方便的方式來定義結構體。
2、用類定義結構體
在Python中,類是一種非常強大的語言結構。通過定義對象的類,我們可以非常方便地創建出實例對象,而這些實例對象可以包含各種各樣的屬性和方法。因此,完全可以通過定義一個類來代替使用tuple定義結構體。下面是一個用類定義person結構體的例子:
class Person:
def __init__(self, name, age, gender, hometown):
self._name = name
self._age = age
self._gender = gender
self._hometown = hometown
def getName(self):
return self._name
def getAge(self):
return self._age
def getGender(self):
return self._gender
def getHometown(self):
return self._hometown
上面的代碼定義了一個Person類,該類包含4個實例屬性,分別是姓名、年齡、性別和籍貫。同時,我們也提供了4個getter方法來方便獲取這些屬性。下面是如何創建Person對象並訪問其中屬性的例子:
p = Person('Tom', 18, 'male', 'Beijing')
name = p.getName()
age = p.getAge()
gender = p.getGender()
hometown = p.getHometown()
3、用namedtuple定義結構體
Python提供了一種特殊的tuple類型,叫做namedtuple。namedtuple作為一種不可變序列,可以使用tuple所有的操作,但是它也提供了一種便利方式來定義結構體。下面是一個用namedtuple定義person結構體的例子:
from collections import namedtuple
Person = namedtuple('Person', ['name', 'age', 'gender', 'hometown'])
p = Person('Tom', 18, 'male', 'Beijing')
name = p.name
age = p.age
gender = p.gender
hometown = p.hometown
上面的代碼定義了一個Person結構體,可以看到,它的定義方式與tuple十分相似。但是,由於我們使用了namedtuple,每個屬性的名稱都被定義好了。這樣,我們就可以使用“點”運算符來獲取屬性的值了。
三、總結
在Python中,使用結構體的方式有很多種,當然,每種方式都有自己的優缺點。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適合的方式。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原創文章,作者:小藍,如若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s://www.506064.com/zh-hant/n/271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