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30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30日通報,依法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新起決定逮捕。
通報稱,張新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新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張新起生於1956年8月,山東榮成人,197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他曾是一名下鄉知青,後來活躍于山東政壇,在煙台、萊州、濰坊、青島等地工作。
8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打“虎”。張新起被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大肆從事營利活動。
他還被指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線,把公權力當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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