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行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員工積極性,終極目的,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所以,績效考核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必須考慮兩個最基本的需求:
1、能否真正激發員工的積極性。
2、能否保證企業經營獲利,而且獲取更大的利潤。
對於如何提高員工積極性的措施,相對比較簡單,通常提高薪資福利待遇、加大激勵措施,一般都會有效果。但卻不能僅僅為提高員工的積極性而考慮,還必須同時考慮,如何能夠確保企業的盈利能力,否則,員工的積極性提高了,企業卻沒有因此獲利,相反甚至發生虧損,就與績效考核的宗旨背道而馳了。

那麼,要使制定的績效考核措施合理有效,就必須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熟悉企業的業務,深入了解業務各方面的情況;能夠結合企業經營各方面的財務數據進行綜合分析。
首先,需要結合實際業務的經營情況,考慮配置的員工數量。
這裡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考慮,即現有業務的盈利狀況和未來業務拓展的趨勢,以此確定員工的配置人數。
1、根據企業現有業務的毛利情況,和企業經營必須發生的其他各種支出,綜合計算,確定企業能夠承受的人工費用額度,而確定基本的員工配置人數。
2、根據對未來市場前景的判斷,和對業務拓展趨勢的預測,結合為此計劃新增加的投入,而確定可以增加的員工配置人數。
然後,重點要考慮在相應的員工人數配置的基礎上,怎樣確定績效考核的方案,才能夠保證企業具有相應的盈利能力。包括:經營能夠取得收入有多少,對應發生的成本有多少,由此獲得的毛利有多少,據此,確定基本費用開支的額度,進而確定能夠開支的人工費用額度,包括人均費用。在此基礎上,來制訂績效考核方案(薪資福利+提成獎勵)。
由此制訂出來的績效考核方案,才能夠滿足績效考核的兩個最基本的需求。
但即使如此,績效考核方案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同時擬定出多套方案,然後,對擬定出來的績效考核方案進行財務測算:企業是否能夠盈利?能夠獲得多少利潤?以此最終選擇出最佳方案。
所以,要制訂出一套合理的、可行的績效考核方案,不僅要熟悉業務,而且要具備相應的財務數據基礎,尤其是業務涉及到的各種財務基礎數據。以這些數據為基礎依據進行綜合分析,才能制訂出合理、有效的績效方案,最終不僅能夠提高員工的積極性,而且還能夠保證公司的盈利能力,獲得期望的利潤。
而如果不了解、不熟悉具體的業務情況,缺乏基本的數據支持,憑經驗做出來的績效考核方案,則不一定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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