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目的
為全面提升房地產事業部項目團隊素質、項目管理水平和執行力度,增強集團公司核心競爭力,並結合集團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房地產事業部各項目部。
第三條 項目經理的權限與責任
集團實行項目管理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在甲方確認的總體實施方案、計劃和授權範圍內,負責項目全過程的組織及實施,保證項目目標的成功實現。
1、權限
根據項目進度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的要求,對項目建設的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調整,有效控制工程進度。
2、責任
1)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實現項目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等工程建設履約目標。
2)團隊組織管理。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能、崗位職責和任職標準,建立精幹、高效的組織隊伍,實施績效管理,做到明確責任、分工負責、認真履行、互相配合。
3)加強安全管理、環境保護和現場文明施工等工作,不斷改善項目部員工的工作條件,切實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其他需要規定的事項。
第四條 考核的主要內容
1、貫徹公司管理制度情況。
2、執行公司指令情況。
3、完成公司下達的如下五方面指標情況
1)工期
2)質量
3)成本
4)安全
5)文明施工情況
4、其他考核內容
1)業主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方的表彰與投拆。
2)突發事件的影響及處理效果。
3)對公司美譽度或項目效益影響較大的事項。
第五條 考核辦法
考核辦法以工程經常性檢查、工程階段性考核和工程竣工後工程總體評定相結合的方式對項目經理進行考核評定。
1、工程經常性檢查:由公司工程部每周組織各專業人員對各項目部進行例行檢查,以便了解項目部的日常管理情況,保證工程處於受控狀態。
2、工程階段性考核:採用月度例行檢查、中期末期考核、竣工總評相結合的方式,由工程部牽頭,組織從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投資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對各項目部進行全面檢查和考核。
第六條 考核兌現
按集團《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規定,員工月度40%系績效工資,檢查如出現不合格情況,將對績效工資予以相應處罰(詳見附表:《項目現場績效處罰標準表》)。
第七條 相關事項說明
1、本責任書在遇到特殊情況致使目標責任無法達成時,則由公司法人與目標責任人共同協商處理。
2、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人事部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附件:
附表:《項目現場績效處罰標準表》
人事行政中心·人事部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
項目現場績效處罰標準表
備註:
項目現場出現突發事件,項目經理未能及時果斷處理,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及安全事故的,企業將視情節輕重一次性給予1000元~績效工資全額扣除的處罰;嚴重情況者,年終獎金全額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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