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剛開始接觸期貨的新人,都會對各種期貨交易規則抱有很多疑問。比如期貨是有交割日的,但是個人投資者卻不能持有合約至交割日,那麼個人投資者為什麼不能交割呢?
首先,要了解下所謂的期貨交割是指交易雙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一般大多投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的時候都是通過對沖平倉來結束交易,例如做了買入建倉的時候再通過賣出來平倉,平倉後就不在擁有期貨的所有權。而交割則是在買入建倉後,通過獲得實物資產來結束交易過程,或者或再賣出建倉後,通過轉移實物資產來結束交易過程。
期貨交割方式又可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在期貨市場中,商品期貨通常都採用實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貨中有的品種採用實物交割方式。現金交割由於不進行實物交收,只是以交割時的現貨價格作為交易盈虧和資金劃撥的依據。
不過,並非所有期貨都是不允許個人投資者交割的,只有商品期貨才不允許個人投資者參與交割,而金融期貨則是允許的。金融期貨主要有股指期貨與國債期貨,股指期貨採用現金交割的方式,國債期貨雖然採取實物交割,但是交割過程實際上就是在個人的國債賬戶上記個賬而已。
商品期貨之所以不允許個人投資者交割,是因為商品期貨交割的物品是實實在在的商品,而且在重量上都是成噸的,一來大多數投資者不具備存儲能力,二來如果允許個人投資者交割,交割的數量增加,則對交割倉庫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滿足這麼大的交割需求需要花費很大的成本。
實際上,有交割需求的一般是在生產經營上有套期保值需求的法人投資者,而個人投資者的目的就是為了投資,因此也沒必要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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