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李佳琦申請買它聲音商標被駁回

知道李佳琦的人一定都很熟悉那句魔性的口頭禪”oh my god!買它買它”。今年3月,李佳琦重新申請將這句口頭禪註冊成聲音商標,不過近日又被駁回了。

中國商標網顯示,12月1日,美腕(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的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發生變更,流程狀態變更為“駁回通知發文”。該商標申請於今年3月,國際分類為廣告銷售。

李佳琦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申請再次被駁回
李佳琦聲音商標“OH MY GOD,買它買它!”申請再次被駁回

這是李佳琦方面申請該商標第二次被駁回。

去年4月,李佳琦持股公司上海妝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第一次申請該聲音商標,進程並不順利,2020年12月被發駁回通知,今年3月,李佳琦方再次申請該聲音商標。

2020年5月,李佳琦方面曾回應稱,該商標系保護性註冊,為了避免某些賣家惡意使用誤導消費者。

知識產權領域資深專家韓清川告訴觀察者網,該聲音商標申請之所以連着兩次被駁回是因為踩到了兩個雷區。

第一個是顯著性問題,韓清川說,“買它買它”可以算是銷售行為的通用詞彙,帶貨主播做銷售或者直播的時候,可能都會用到,因此這個商標並不能體現出是李佳琦獨有的。

第二個是宗教性問題,韓清川表示,god是宗教詞彙,很可能會被認為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不得將宗教詞彙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誌的情況。

韓清川介紹,雖然“Oh my god”很多人經常用,但是對於相關的宗教人士,這句話不能隨便講,所以,如果申請為商標,可能會傷害宗教感情,產生不良社會影響。

另外,韓清川還提到,李佳琦方面在商標申請被駁回後一直反覆重新申請,是為了保證這個商標申請“不會死掉”。他表示,若是被駁回的原因是顯著性的話,李家琦方後續反覆申請可能會有被批准的機會,但是如果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是宗教性原因的話,可能即便後續反覆申請也不一定能夠成功被批准。

他表示,李佳琦方面可能在第二次申請駁回後會繼續申請該商標,直到該商標註冊成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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